民事权利分财产和人身权两类,根据侵害民事权利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和侵犯人身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

法律咨询:

某任姓司机驾驶一货车在一十字路口右转时与一骑摩托车搭2人相向左转的摩托相撞,造成摩托车方一死两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货车与摩托车各承担50%责任。在赔偿问题上摩托车方起诉货车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其中死者家属6万,两伤者各2万元。请问其“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如何?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如何?

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刘景峰律师回答:

按我国日前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最高为5万元。但如果对方愿意给,可另到别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法律依据如何?

刘景峰律师总结:

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七条

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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