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宋一江 记者 徐驰)俗话说,春季到来百花开。伴随着天气回暖,本市道路两旁绿化带内种植的各类植被花朵纷纷开始吐露芬芳。绿化植被不仅美化了城市,也为过往的行人带来一份好心情。然而,有人却为一己之私,将城市的公共花卉偷走据为己有。这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触犯了法律。最终,偷窃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图说:当事人盗取景观花卉 来源/静安警方供图

3月20日,静安警方接到本市园林部门报警,原本种植在南京西路一侧绿化带内的一颗价值约3600元的景观花卉“杜鹃球”不翼而飞。说来也奇,这样一颗直径约一米的球状花卉,照理说至少要用小汽车才能装回去,然而民警调查发现,案发当天凌晨5时许,一名骑着电瓶车的女子往返与南京西路上,监控画面显示其车上隐约可见一个红色似杜鹃球的球状物。只见女子骑着车,一路摇摇晃晃的开进了黄浦区一小区内。随后,民警在该小区开展调查时,意外发现这颗被盗的杜鹃球就种在一户居民楼门前。根据这一线索,民警找到了该户居民,并很快确定了2楼住户王某就是这名“采花”大盗。目前,王某已被静安警方刑事拘留。

记者从静安警方了解到,王某在前几天路过南京西路时看到路旁开花的杜鹃球非常漂亮,心生贪念,并趁夜挖走了整颗杜鹃球,但因为家里太小没条件种植,就把花球种在自家楼下。

针对此类公共场所盗窃案件,静安公安分局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下一步将联合园林绿化部门加大对辖区绿化带、园林等区域的安全防范宣传,逐步形成预警机制。警方提醒:盗窃城市绿化景观花木是违法行为,市民或相关单位如有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向警方报案。也希望市民在观赏景观花木的同时爱惜城市的一草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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