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來,或輾轉各地打工,或回鄉與妻兒團聚,就算再開心高興,阿強心裏有個角落仍然生出惶恐不安。因爲,他曾“殺”了一個人。

他一直忘不了,十三年前的一天,他在深圳開着一輛買來的二手面包車送貨,因持續駕駛睏倦不已,竟然手握方向盤睡了過去,直到“砰”的一聲,他才猛然驚醒,意識到“我撞到了什麼……”他的命運從此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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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出生在一個重組家庭,中學沒讀完就離家獨自在廣東省深圳市打工。在深圳,阿強認識了阿英,二人雖然沒有領結婚證,卻一直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還生了兩個孩子。爲了妻子得到更好的休息和照顧,阿強便讓妻子帶着兒子回孃家休養一段時間。獨自留在深圳的阿強爲了妻兒生活更好些,工作掙錢也更積極了。

阿強聽說開“黑車”能掙錢,便通過朋友花了五千塊錢買了一輛二手小面的。法律意識淡薄的阿強竟在賣家自稱不是車主的情況下同意交易,且車也沒有過戶。

最可怕的是,阿強當時還沒有考取駕駛證!在買了車之後他經常通宵拉客、送貨,實在太累。2005年5月的一天凌晨,阿強在送貨途中,因疲勞在開車過程中睡着了,只聽“砰”的一聲,阿強才從夢中驚醒,下車檢查時發現,車輪底下多了一個人。

阿強馬上報警報醫,也主動跟交警交代自己是肇事司機,且是無證駕駛。交警告訴阿強,傷者治療費不是小數目,讓阿強出去之後盡力籌錢救治傷者。

阿強心裏很糾結,本來自己就是外來務工人員,掙得錢大多都寄給老婆孩子了,一時半會兒去哪裏籌那麼多醫療費?萬一傷者一直住院,那真是個無底洞。如果傷者不幸去世,自己還要坐牢,那孩子怎麼辦?老婆怎麼辦?阿強的朋友阿輝在聽完整個事情後,勸他“趕緊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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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強回到妻子的孃家,看望了哺乳期的妻兒。本來打算看完妻兒就自首的他,徹底打消了自首的念頭:“孩子太小,妻子身體不好”。他也不敢回深圳,怕被警察抓到。於是,阿強先去了另一個城市打工,但是掙不到什麼錢,過了一年多又回到深圳。

阿強回深圳後,生怕自己交通肇事的事情會被發現。在一次回鄉的火車上,他認識了一個戶口販子,索性買了個戶口,準備徹底給自己“洗白”。

買了戶口之後,阿強在戶籍地派出所領到了身份證,改名爲阿鵬。並用這個身份考了駕駛證,進入了一間效益還不錯的工廠,“安穩”地度過了八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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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因一直無人認屍,至今都未查出身份,但法律並不會因死者身份不明而放過肇事者。後經公安機關多次研判,通過人臉比對,發現了與阿強人臉相似度極高的阿鵬,並查找到阿鵬所在的工廠,將其傳喚到交警隊協助調查。近日,廣東省深圳市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對阿強批准逮捕。

在證據面前,阿鵬不得不承認,自己就是十三年前無證駕駛撞死路人的阿強。當檢察官訊問阿強時,一提到妻子和兒子,阿強就忍不住痛哭流涕:

我是不懂法纔買了來路不明的二手車,但真的籌不到錢,纔會跑路。事後我想過要自首,但是孩子太小了,妻子身體也不好,我不能坐牢。

法網恢恢,阿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雖潛逃了十幾年,但正義終究沒有缺席。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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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生如夏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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