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始皇统一六国,完成大一统后,辽阔的土地和绵长的疆域,成了中央商讨地方该用什么行政体制的一个难题。

有人向秦始皇提议,沿用周朝时期的分封制,不仅便于管理辽阔的国土,还有利于瞬间集结优势兵力进行作战。可宰相李斯却提议分封制不可再沿用。在秦始皇的再三权衡后,决定采用郡县制。

表面看似是分封制向郡县制的一种过渡,可我们要学会通过表面看本质。这其实是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的矛盾。从古至今,中央和地方都是一对较为棘手的矛盾。分封制看似有利于管理辽阔的国土,可是,每个封地的藩王拥有较大的权力,不仅拥有自己的军队,还坐镇边疆,对于中央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胁。用郡县制可以很好的消减地方权力做大,为中央更好的稳固权力奠定了基础。

可在后来,唐朝出现了“节度使”的制度,权力的重心渐渐向地方偏移,地方开始做大;就光节度使安禄山一人就佣兵二十万,可见地方权力的做大对中央有着绝对的威胁。还有清朝时期出现了“两江总督”、“两广总督”和“直隶总督”等职务,中央的权力更是江河日下。

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从古代就一直在继续,中央为了集权所做的办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不论是“郡县制”、“科举制”还是朱元璋的废除宰相,无不在无时无刻的巩固君权和中央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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