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臺“立法院”今天處理“同婚專法”,至爲關鍵的第四條“同性二人應向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國民黨部分青壯“立委”挺身支持、部分民進黨區域“立委”未投票的狀況下,以66票贊成、27票反對通過。至爲關鍵的第四條中,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陳宜民、許淑華、許毓仁、李彥秀、蔣萬安與柯志恩共7人投下同意票。

“同性二人可登記結婚”表決通過 蔣介石曾孫投下贊成票

蔣介石曾孫蔣萬安贊成同性可登記結婚(資料圖)

臺“立法院”今天處理“同婚專法”,至爲關鍵的第四條“同性二人應向戶政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國民黨部分青壯“立委”挺身支持、部分民進黨區域“立委”未投票的狀況下,以66票贊成、27票反對通過。

藍綠兩黨今天上午開會,基本做出各自支持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版與“政院版”再修正版的決定,但不祭黨紀。至爲關鍵的第四條中,國民黨“立委”林奕華、陳宜民、許淑華、許毓仁、李彥秀、蔣萬安與柯志恩共7人投下同意票。

民進黨團同意“團進團出”,力挺“政院版”草案。但除了“立委”林岱樺投下反對票,許多中南部“綠委”雖然在場卻沒有投票,疑是面對選區壓力,不願表態。民進黨“立委”黃國書、江永昌、劉櫂豪、許智傑、趙天麟、陳亭妃、葉宜津、楊曜、陳瑩、蔡適應和洪宗熠均未出席。

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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