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一生作惡多端,綁架勒索無所不用其極,而他做這些的目的也只有一個那就是爲了錢,通過這種不義之舉獲得不義之財。張子強一生策劃過很多搶劫綁架案。其中最有名的自然就是1996年5月策劃綁架李嘉誠之子李澤鉅。

這次綁架案之後,他勒索了李嘉誠先生數10億的鉅額財富。按理說張子強得到了如此鉅額財富,及時收手的話也不至於落到後來的下場。而張子強之所以一直持續犯罪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他的妻子羅豔芳。

張子強是一個罪大惡極的人,他一生犯下了很多的錯,這樣一個窮兇惡極的人身邊的女人自然也沒那麼簡單。

羅豔芳看起來只是一個普通人,彷彿張子強所做的一切與她沒有一點關係,她只是一個無辜的女人而已。但她真的想看起來那麼簡單嗎?我們不妨來看一件事。

張子強被捕之後,他的財產曾經被凍結過一段時間,但是羅豔芳與律師一起通過僞造證據等不堪的手段,硬生生的逼迫香港警方放棄對張子強資產的限制,並且還獲得了一筆賠償金。由這一件事就可以看出張子強身邊的這個女人不簡單,甚至說是很有手段和頭腦。

耐人尋味的是,張子強被捕後被判處了死刑,張子強臨死之前給自己的妻子寫了一份絕筆信,他在信中說道:“我後悔認識你。後悔與你有那麼一次相識。”雖說他在後面接着又寫道:“如果我們早一點認識,或許我就不會在黑社會混了。”

張子強與羅豔芳之間自然是有感情的,但是對於張子強來說,遇到羅豔芳是他一生最大的不幸。

羅豔芳是一個很有才能的女人,她有野心有目標,但是礙於女人的身份她需要找一個男人實現她的野心,毫無疑問張子強成爲了她最終的人選。羅豔芳對張子強說:“我可把你培養成香港乃至亞洲最大的賊王。”兩樁大案,夫唱婦隨,果然大顯身手。

就這樣,張子強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終迷失了自己,成爲了窮兇極惡、無可救藥之人。

1998年11月12日,張子強被判處死刑,不久之後張子強被槍決,而他身邊的那個女人帶着自己的孩子逃到了國外,帶着張子強留下的不義之財苟且偷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