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曼,女,汉族,中共党员,咸阳永寿人,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原公诉科科长,现任刑事检察部副部长。

从检15年,她承办了几百起案件,所办案件均按法定程序审结,正确率100%,注重案件质量的同时,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她忠诚履职、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检察官执法为民的宗旨。

她连续几年被县委、我院评选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1年获汉中市检察系统演讲比赛一等奖;2011年7月在全市检察系统公诉业务竞赛中获得“最佳辩手”荣誉称号;2019年被镇巴县委、县政府授予“劳动模范”;她所在的公诉科于2017年被汉中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作为我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依法办理了郭某某等8人涉恶集团犯罪案件,这也是我县首例涉恶集团案件,在当地颇有影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时我院就成立了“11·21”涉恶集团犯罪案件办案专班,她带领办案组成员提前介入,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具体意见建议,为案件的快捕、快诉奠定了基础。后案件提请审查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时,涉及罪名较多,卷宗材料就有厚厚的十几本,此案涉及人员多,为此,她经常放弃休息时间,“5+2”、“白加黑”模式也成了她的工作常态。面对复杂繁多的案卷材料,她深入细致地查阅分析书面证据,认真推敲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详细制定讯问提纲,有针对性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听取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积极与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法院审判人员进行沟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和完善相关证据,牢牢锁定了涉恶集团的犯罪事实,7天内对涉案8人全部批准逮捕,并在短短的30天之内就将案件移送法院起诉,有效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案已于3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3月29日在镇巴民歌广场公开宣判,对该案8名被告人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刑。

此案的成功办理,是对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的展示,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弘扬了公平正义,也体现了一名检察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体现出的责任与担当!

谈到扫黑除恶,陈阿曼感慨说:郭某某案件的成功办理只是一个开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重道远,尚需我们继续努力,不断积累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验,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定祥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文/赵梦娜

审核/吕晓

编辑/冉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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