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再婚後,發現自己患有“無精症”,但他與前妻的兒子已6歲。經鑑定果真非親生,趙先生將前妻告上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前妻一次性賠償趙先生4.5萬元,兒子換由前妻撫育。

丹陽男子趙鋒再婚後,準備再要一個孩子,求醫後卻發現自己不幸患有“無精症”。至此,想到自己跟前妻的兒子小彬,趙鋒不覺疑竇叢生。後經鑑定,發現小彬果真非其親生,趙鋒立即將前妻簡韻告上丹陽法院索賠。

大頭兒子小頭爸爸

據法院方介紹,趙鋒與簡韻因婚前戀愛時間過短,婚後兩人發現性格差異較大,經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經協商,原、被告到丹陽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婚後生育的兒子小彬跟隨趙鋒生活,趙鋒也沒有要求簡韻承擔孩子的生活費、教育費。

幾年之後,趙鋒又與他人戀愛結婚,兩人想孕育愛情的結晶。然而,兩人努力一年多,仍未能懷孕。於是,趙鋒和妻子四處求醫問診,後經蘇南一家權威醫療機構確診,趙鋒不幸患有人們通常所說的“無精症”——即無精子或精子不能正常生長發育。

醫生還告知趙鋒,其病症不是後天形成,故此生育子女的幾率非常低。面對醫生的解答,趙鋒就對小彬是否是其親生產生了疑問。

後經委託鑑定,結果確定趙鋒與小彬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而此時小彬已經年滿6週歲。今年夏天,趙鋒一怒之下,將前妻簡韻訴至丹陽法院。訴求中,趙鋒要求確認自己對小彬沒有撫育義務,並要求簡韻支付之前的撫育費損失及趙鋒因此遭受打擊的精神損失,共計25萬元。

在證據面前,簡韻不得不承認其在與趙鋒戀愛期間,還與其他異性保持兩性關係。同時,自知理虧的她,也同意對趙鋒進行賠償。但是,她請求法院考慮其經濟收入能力有限,能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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