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歲時掃墓,是爲野老之常 | 宋代民間墓祭

宋代墓祭是社會各階層寄託對祖先哀思及團結宗族的通行方式。

周必大說:“歲時掃墓,是爲野老之常。”

劉安上詩云:“寬恩得真祠,展省來郊墟。清酹奠墓隧,誥軸焚金朱。報效未雲訖,涕泗徒漣如。朅來就堂宇,會飲族屬俱。夜深燈火明,山靜竹柏疏。翻思昔日營,似爲今所須。先人篤好善,雅志在詩書。於公有陰德,高大其門閭。虞詡名升卿,其後果不誣。嗟餘忝厥修,覆敗良可虞。作詩以自警,其無迷厥初。”就是要求子弟爲先人掃墓時要緬懷先人的遺志,做好人,做善事,好好讀書。

在宋代,文人士大夫祭墓時,還往往有撰寫祭墓文的習慣。

祭墓文又稱爲墓祭文、省墓祭文、上墓祭文等。朱熹就寫有《祭墓文》:“歲序流易,雨露既濡。念爾音容,永隔泉壤。一觴之酹,病不能親。諒爾有知,尚識予意。”《又祭告遠祖墓文》:“維年月日,遠孫熹謹率侄某、侄孫某等,以酒果告於遠祖二十一公制置府君、祖妣杜氏夫人之墓:惟昔顯祖,作鎮茲邦。開我後人,載祀久遠。封塋所寄,奉守弗虔。他人有之,莫克伸理。茲用震怛,籲於有司。鄉評亦公,遂復其舊。伐石崇土,俾後弗迷。即事之初,敢謝其譴?謹告。”

張栻《省墓祭文》:“某往者惟念古不墓祭之義,每來展省,號哭於前,不敢用世俗之禮,以行其所不安,而其中心終有所未滿者。近讀《周官》,有‘祭於墓爲屍’之文,乃始悚然。深惟先王之意,存世俗之禮,所以緣人情之不忍,而使之立屍以享,所以明鬼神之義,蓋其處之者精矣。今茲用是敬體此意,爲位於亭,具酒餚之薦,以寫其追慕之誠。惟事之始,不敢不告,俯伏流涕,不知所云,惟考妣之神實鑑臨之。”

以時間而言,宋代墓祭一年之中有數次,其中主要的大致有三次:第一次是在正月,稱拜墳;第二次是在寒食和清明期間;第三次在十月朔,稱“送寒衣”。在這三次中,以第二次清明墓祭最爲重要、最爲流行。

拜墳

所謂拜墳,即拜歲。如北宋中原地區一帶(如河南)有元日上墳祭祖的,韓琦就作有《新歲拜墳二首》、《冬至祀墳》、《元日祀墳馬上》、《元日祀墳道中》等詩。長江流域也有此俗,如蜀人在正月初二、初三日有上墳祭祖之俗。

上墳

擔酒上墳以盡思時之敬是寒食節最重要的活動之一。宋代莊綽《雞肋編》載寒食上墳之俗道:“(河東)寒食日上冢,亦不設香火,紙錢掛於塋樹。其去鄉里者,皆登山望祭,裂冥帛於空中,謂之‘擘錢’。而京師四方因緣拜掃,遂設酒饌,攜家春遊。或寒食日陰雨,及有墳墓異地者,必擇良辰,相繼而出。以太原本寒食一月,遂謂寒食爲一月節。浙西人家就墳多作菴舍,種種備具,至有簫鼓樂器,亦儲以待用者。”

范成大《寒食郊行書事》詩云:“野店垂楊步,荒祠苦竹叢。鷺窺蘆箔水,鳥啄紙錢飛。媼引濃妝女,兒扶爛醉翁。深村時節好,應爲去年豐。”從這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出,南宋時的寒食節已經具有別樣色彩:女兒豔裝上墳,老翁一醉方休,人們的心思已不在墳中的死者上,而是放在春遊和秋後的豐收上。

寒食祭墓的時間並沒有嚴格的規定,按宋代習俗,從冬至後的第一百零四天開始便有人擔酒上墳祭祖了。此後一個月內,上墳祭墓者絡繹不絕,故當時又有“寒食一月節”之諺。

清明節在寒食節的第三天,此節的主要活動有上新墳、春遊、觀龍舟、插柳、上頭等。宋時此風甚盛,朝廷明確規定:從寒食至清明掃墓三日。但人們借掃墓之機,踏青郊遊。如南宋都城臨安(今浙江杭州),這一天,“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墳,以盡思時之敬。車馬往來繁盛,填塞都門。宴於郊者,則就名園芳圃、奇花異木之處;宴於湖者,則彩舟畫舫,款款撐駕,隨處行樂。此日又有龍舟可觀,都人不論貧富,傾城而出,笙歌鼎沸,鼓吹喧天,雖東京金明池未必如此之佳。殢酒貪歡,不覺日晚。紅霞映水,月掛柳梢,歌韻清圓,樂聲嘹亮,此時尚猶未絕。男跨雕鞍,女乘花轎,次第入城。又使童僕挑着木魚、龍船、花籃、鬧竿等物歸家,以饋親朋鄰里”。

清明上墳,如因客居外地,則盛行登山望墓而祭,屆時要將紙錢撕裂,撒向空中,時稱“擘錢”。而在棗陽(今屬湖北)一帶還有弔唁北宋著名詩人柳七的風俗,時稱“吊柳會”。曾敏行《獨醒雜誌》載:“柳耆卿風流俊邁,聞於一時。既死,葬於棗陽縣花山。遠近之人,每遇清明日,多載酒餚飲於耆卿墓側,謂之‘吊柳會’。”

送寒衣

十月初一爲寒衣節,宋代盛行此日上墳。如在北宋東京,“宰臣以下受衣着錦襖三日,士庶此日出城饗墳”。南宋都城臨安也是如此,吳自牧《夢粱錄》卷六《十月》載:“三日,士庶以十月節出郊掃松,祭祀墳塋。內庭車馬差宗室南班往攢宮行朝陵禮。”

本文節選自《中國殯葬史(全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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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伯森 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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