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王心雨5月17日报道: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开展《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为了了解《条例》施行一年多以来居委会执行的情况以及物业和业委会对于《条例》第20条,第21条关于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的看法,16日下午,市人大召开物业和业委会座谈会,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应雪云主持会议。

业委会改选成难题——引入第三方评估

“改选业委会时间特别长,正常应该几个月就完成了,一旦碰到一些事情的话就要半年、一年,甚至和下一届换届重合在一起,造成恶性循环”,谈起小区业委会换届改选的现状,上实物业多家小区物业经理宓云飞表示,要改变这种情况,可以请街道政府在社会上购买一些专业的服务,组建第三方组织共同参与指导社区里面的物业管理工作和业委会改选工作。其中包括专业律师团队、在行业内口碑较好的专业物业公司等等。

上海锐翔上方物业公司的许耀荣赞同引入第三方组织的想法,表示第三方组织的服务要做到流程合法、程序合法。并提出“居委会、业委会的交叉任职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换届选举无人可选的难题”。一方面,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学历水平越来越高,交叉任职可以为业委会输送新鲜血液,另一方面,这有助于加强业委会团队里面对党的领导,或者是贯彻落实政府的政策的情况。

物业费难统一——设立“指导价”

物业费调价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我家住的小区是上世纪80年代建立的动迁小区,房屋比较老旧,居住居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物业调价难以进行。”业主代表尹东谈起了自家小区的尴尬处境,并表示,这直接导致了居委会工作中产生巨大的变量,居民满意度降低。

对此,屠涵英代表建议,可以由专业人员发布对物业价格的行业评估规范意见,来为各物业收费做参考,规范意见一方面要规定物业的定价体系,另一方面则要包括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评价,“让居民清楚地看到考核标准,收多少钱要服务到什么样的程度,这无疑为居民缴费和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都提供了动力”。

金缨代表表示,希望政府能从服务水平、人员配置等多方面入手,给出一个物业费用“指导价”,并将各个小区的物业标准、物业费公示出来,让价格变得透明,从而使物业的服务更加标准化、精细化。

业委会成员专业度稍欠——加大培养学习力度

“业委会和居委会的任务越来越重,但专业水平有时还不够。”上海军盛社区家园事务所所长王钧表示,居委会的干部年轻的越来越多,需要有丰富工作的经验的老师做一些指导,而业委会可以考虑增加经过专业培训的业委会的执行秘书,用专业的服务来帮助业委会减压。

应雪云委员认同对于业委会的培训,他提出,居民在与时俱进,业委会也要跟上脚步,为业委会提供宽松的学习环境,让业委会逐渐成长起来,这样才能够使业委会将工作落实到居民区老百姓,倾听百家言,知晓百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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