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得益于微信、电商平台和移动支付的便利,诞生了新一个职业,也就是常说的代购、海淘、或微商。

这一职业有多种形式:一种是全职做微商;另一种是兼职做微商;还有一种是实体店的生意转化,记者认识一位童装店的老板,线下客户不多,索性利用朋友圈的影响力,将店里的商品在微信上卖,谁知线上的订单还超过了线下的订单。

2018年的最后一天,一项政策的颁发,可能会终结他们的好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通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第九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作了明确规定,即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这意味着,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以及在网络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主播,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这些人都需要执有营业执照,还须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为消费者打造了一个更好的消费环境。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这将对代购、微商这一职业带来洗牌。

在此,记者不得不提一下现在美国全职做微商的一位朋友。她此前去美国读研究生,研究生期间为赚些学费,就兼职做了微商;研究生毕业后,又计划考博,但GRE难度太大,没考过,后来放弃考博,竟然全职做起了微商。而且,生意好起,单单一个产品的订购量就达上百件。图片上是美国黑色星期五折扣时,通过微商购买的饰品。图1为她发的视频截图,有些不清晰;图2是每天更新朋友圈。

微商生意真是风声水起,做得不亦乐乎。

在这项政策颁布之前,记者有时会为这个朋友担忧,因为代购赚的就是差价,也就是卖一下东西,主要依靠信息渠道。如果哪天政策有变,这个生意是无法长久的。还有一个可能是记者比较保守,总觉得专门去国外读了研究生,应该把学的知识发挥出价值;而且做代购时间久了,没有职场经验的积累,可能逐步丧失了职场能力。

今天,看到电子商务法通过,记者一半是忧一半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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