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條皮帶就被拉下水!湖北一地派出所中隊長竟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在漢江魚梁洲段
一艘名爲“孔明號”的躉船
長期停在那裏
過去一段時間
每到下午2點和晚上8點
都會有大量人員湧入這艘躉船
頗爲神祕
2018年3月30日下午
70多名全副武裝的民警
衝進這艘躉船
短短20分鐘
船上40餘人全被警方控制
現場查獲麻將賭具5套
百家樂賭博設備1臺
監控探頭20多個
管制刀具兩把
地下賭場爲何如此明目張膽?
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後
市公安局魚梁洲開發區分局
水上派出所治安巡邏中隊
中隊長嚴新羣
違紀違法問題浮出水面
2018年8月28日
市紀委監委指定樊城區紀委監委
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
嚴新羣,男,生於1970年11月,湖北襄陽人,從警20多年,早年在部隊服役,當過法院法警,1996年任原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刑警大隊民警,2016年3月擔任市公安局魚梁洲開發區分局(重點工程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治安巡邏中隊中隊長。
自2010年開始,朱某某、王某某等人長期盤踞在樊城區、魚梁洲等地,以開設賭場、放高利貸爲依託,逐步形成了以這二人爲首的涉黑集團。2017年底,朱某以每月5000元的租金從汪某處租下位於魚梁洲下橋處的“孔明號”躉船第三層,用於開設賭場。
2018年3月初的一天晚上,朱某打電話邀約嚴新羣在水上派出所附近見面。見面後,朱某送給嚴新羣一條“LV”皮帶(價值人民幣4680元),並說其在“孔明號”躉船上開有會所,讓嚴關照。嚴新羣意會後收下皮帶。2018年3月5日至3月30日期間,朱某多次組織人員在“孔明號”躉船上聚衆賭博。
朱某讓其處警時不到船上檢查。隨後,朱某給賭場人員張某打電話,讓其關掉“孔明號”躉船上的燈,鎖上門後到魚梁洲橋頭轉盤處等嚴新羣。嚴新羣到達處警地點,讓一同處警的韓某在警車上等待,自己單獨進入河堤與張某見面。張某給朱某打通電話將手機遞給嚴新羣,嚴新羣接過電話後與朱某討論報警相關內容。
之後,嚴新羣離開,與韓某直接回到水上派出所,並在警務綜合平臺上回復處警情況,謊稱“民警到達所在位置,未發現有人打牌;報警人不說明自己的情況。”
有了嚴新羣這個“靠山”,朱某等人肆無忌憚。經查,該犯罪集團由於長期開設賭場,致不少賭徒欠下高額賭債。在暴力討債過程中,該集團採取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經營砂石生意 涉嫌僞造公司印章
嚴新羣除了民警身份,私底下還是個小老闆。
2015年年底,嚴新羣與彭某、徐某3人合夥在魚梁洲經營砂石生意,並與某文化廣場項目負責人王某達成砂石供應協議。爲解決嚴新羣等人的砂石堆放場地問題,王某又代表某公司作爲乙方與魚梁洲開發區管委會簽訂《土地租賃協議》,場地實際由嚴新羣等人使用。
2016年10月,《土地租賃協議》即將到期,爲續簽合同,嚴新羣在某打字複印刻章店,私刻某文化公司專用章。10月20日,嚴新羣以該公司名義向魚梁洲開發區管委會提交續租申請,並在續租合同申請上加蓋其私刻的該文化公司合同專用章。
2016年10月31日,嚴新羣代表該公司與魚梁洲開發區管委會續簽土地租賃協議,並在續簽的租賃協議上加蓋了其私刻的某文化公司合同專用章。
豈能讓“黑傘”擋住陽光
嚴新羣身爲中共黨員、人民警察,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LV”皮帶一條,與他人合夥經營砂石生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僞造公司印章罪。目前,嚴新羣已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去年以來,市紀委監委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與反腐敗鬥爭結合起來,把懲治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作爲主攻方向,強化政治擔當,狠抓案件查辦,注重協調聯動,強化督辦問責,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懾了涉黑涉惡腐敗分子,爲專項鬥爭紮實開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全市共收集問題線索433件,查結173件;全市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29件49人,留置14件30人,其中,公安18人、法院4人、檢察院5人、監委1人、職能部門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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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楚天快報
(責任編輯 陳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