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合同在签订之后,都希望双方都能够认真及时的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但如果由于某些原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该如何处理呢?

刘瑞凤律师:签合同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法妞网友咨询:

签合同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刘瑞凤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刘瑞凤律师补充:

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1、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刘瑞凤律师结语:签订了合同不履行合同主要通过两种方法解决。一种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中止合同。如果中止合同则涉及相关的的赔偿问题,还要考虑合同签订时的定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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