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睿超 孫旗 張慧

轉載自|剝洋蔥people(boyangcongpeople)

國慶之後,遼寧省凌源市的最低氣溫已接近零度。在這個遼、冀、內蒙古三省區交會處的小城裏,人們還在議論十幾天前發生在這裏的一場“越獄”。

10月4日凌晨3時45分許,凌源第三監獄在押的2名重刑犯王磊、張貴林脫逃。越獄58小時後,二人在河北省平泉市相繼落網。

10月8日,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介紹罪犯脫逃細節通報稱,王磊、張貴林先進入了會見室,撬開工作人員辦公桌盜取部分現金後,利用凌源鋼鐵集團噪音作掩護,撬開會見室門窗逃脫。此外,二人脫逃前還盜取了“一件監獄事業管理人員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無警號和肩章”。

記者調查發現,事發的凌源第三監獄基礎設施落後、資金缺乏,還存在事業管理人員頂幹警的崗、監舍內監管不嚴等問題。這些因素或許都會導致監管漏洞。

犯人看守犯人

凌源第三監獄位於凌源市北郊,進門首先是兩幢南北相向的行政區辦公樓及宿舍,再往裏走,便能看到一圈高約6米的白色高牆,牆頭還有1米多高的電網,中央嵌着一堵緊閉的厚實鐵門,鐵門背後便是核心監區。

核心監區包括生活區、犯人食堂和廠房等建築。“監舍樓在監獄生活區裏。生活區被2米多高的帶刺鐵絲網包圍,不通電。”第三監獄一名工作人員介紹,犯人出入生活區唯一的通道口設有崗亭,叫“中心崗”,每晚三至四人看守。

組成監獄“大包圍”的白色圍牆有6米多高,牆上邊是1米多高的電網。(新京報記者孫旗 攝)

每天清晨,幹警和工作人員會組織犯人從監區前往廠區做工,出門時要向中心崗報備人數。晚上放工後,中心崗覈對人數後纔會允許犯人回到生活區,進入前還要搜身。“但不是每一個都搜。帶隊幹警會向中心崗出示‘搜身條’,中心崗再對犯人進行抽查。”上述工作人員稱。

該工作人員介紹,國慶期間,犯人們於10月1日、2日放假,3日開始勞動。截至發稿時,中心崗未有工作人員因此事被處理。這或許可以從側面說明,3日晚,王磊、張貴林確實被帶回了生活區監舍樓。

多名曾在三監工作的人士向記者證實,同一監區的犯人一般住在監舍樓同一樓層,樓道口均有鐵質柵欄門。夜裏鐵門上鎖,幹警在鐵門外值班,犯人住在鐵門內的監舍裏,“走廊這頭是值班室,每天晚上2人值班。走廊另外一頭是犯人使用的公共廁所,每層一個”,曾在第三監獄工作的鐘鑫(化名)告訴記者。

由於鐵門內不設獄警,所以由每層樓表現良好的犯人在走廊內值班,看着其他犯人“別出事、別跑人、別打仗”。鍾鑫稱,之所以讓幹警住在鐵門外是出於安全考慮,“在裏面住危險,萬一鬧事啥的,上頭怕出事。”

走廊內沒有幹警值班,這一信息得到了一位在職工作人員的證實。

鍾鑫表示,脫逃前,王磊、張貴林住在二監區四層,他們逃走的時間爲凌晨3點左右,正是鐵門上鎖、走廊內缺乏幹警有效監管的時刻。

據知情人士介紹,二人脫逃當天,二監區四層的公共衛生間內晾曬了牀單、被罩等物品,遮擋了負責巡查的犯人的視線。藉此機會,二人才從衛生間逃出了監舍樓。

“正常情況下,他倆從四樓到別的樓層要經過鐵柵欄門,走出生活區還要驚動中心崗。”上述工作人員稱,由於二人逃離監舍樓時未引起注意,所以有人猜測他們是從公共衛生間窗戶爬出來的,或者從下水道鑽出來的。

“但是廁所窗戶外有防護網,如果從那爬出來就要先把鋼筋鋸斷,還得不讓別的犯人看見。”鍾鑫認爲,兩人逃脫或許蓄謀已久。“起碼一週以上。因爲鋼筋要偷偷剌,還有聲音。”

而另一工作人員表示,他聽說二人是從廁所窗戶逃出監舍樓的,“帶着棉被,翻出了生活區的鐵絲網。”

截至目前,沒有消息顯示二人所住樓層的衛生間窗戶防護網是否被鋸斷。記者向當地監獄管理機關覈實“罪犯利用棉被翻出生活區”的細節也未獲回應。

鍾鑫表示,從監舍到會見室的距離兩三百米。如果走出監舍樓,前方是籃球場、綠化帶、犯人食堂,再往前走是一片開闊地和種有低矮灌木的綠化帶,然後是一座三層小樓。小樓一層、二層是會見室,窗外都有鋼筋制鐵網封閉。三層沒有鐵網,是監獄管理人員辦公室。

紅框處即爲從凌源第三監獄外進會見室的入口。(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在遼寧省監獄局10月8日發佈的通報中,王磊、張貴林撬開會見室門窗脫逃,該會見室便位於這棟小樓內。

門禁卡就在工作服內

離開監舍樓後,王磊、張貴林再次現身是在兩三百米外那座灰色三層小樓的會見室裏。那裏緊鄰監獄高牆,是除了大門外,距離自由世界最近的地方。

在涉及監獄的影視劇中,會見室是經常出現的場景。它通常是一間長方形的房間,被一堵玻璃牆隔成裏外兩間。玻璃牆隔音,會見時牆裏的犯人和牆外的親屬、律師要用電話交流。

據曾去監獄探望兒子的王磊母親回憶,第三監獄會見室和影視劇中的樣子差不多,玻璃牆上“一個窗戶安着一個電話”。據她觀察,玻璃牆是死的,裏邊的犯人出不來。玻璃牆內有門通着供幹警和犯人經過的通道,玻璃牆外有一條供家屬、律師等人員使用的通道。

10月10日,記者站在監獄外不遠處的居民樓上,可以看到那條供家屬使用的外側通道。它被一條帶藍色鐵皮屋頂走廊封閉起來,直通監獄的高牆。

據遼寧省監獄局通報,10月4日凌晨,王磊、張貴林進入了會見室,撬開工作人員辦公桌內盜取部分現金後,利用凌源鋼鐵集團噪音作掩護,撬開會見室門窗逃脫。

據一名監獄系統的人士透露,二人盜取的現金是工作人員的錢,鎖在會見室家屬通道入口的抽屜裏。“犯人到這兒把抽屜撬開,錢拿走了。具體金額不清楚,但錢大部分都在張貴林身上。”

據遼寧省監獄局通報,二人脫逃前盜取了“一件監獄事業管理人員穿的警用工作服,有臂章,無警號和肩章”。在監獄系統工作多年的王大頭(化名)說,工作服內裝有會見室通往外界的門禁卡。之後,二人利用門禁卡,從家屬通道走出了會見室,成功逃離。

監獄電話曾因拖欠話費被掐線

站在凌源街頭隨便打聽,路人大多能說出幾個曾在這裏服刑的風雲人物,最出名的當屬“白卷英雄”、禾豐牧業的原始股東張鐵生。

據一名從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凌源分局(下稱“凌源分局”)退休多年的老職工介紹,自上世紀50年代起,溝壑縱橫、山巒重疊的凌源便開始修建監獄。到了60年代,這個總面積3000多平方千米的小城內已有7所監獄,佔到遼寧省監獄總數量的近1/5。事發的第三監獄,建於1958年。

在監獄東南側高樓上遠眺監獄。(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依據監獄法,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監獄組織罪犯從事生產勞動,罪犯必須參加勞動。這種監獄內勞教結合的政策,從建國初期落實至今。也就是說,監獄不僅是罪犯受教育、受改造的場所,同時也是勞動、生產場所。

在“大辦鋼鐵”的契機下,遼寧省從1958年開始在勞改單位內部集中力量建設鋼鐵聯合企業。上世紀七十年代時,凌源分局下屬各監獄已做到分工明細:第二支隊(第二監獄前身)爲汽車總裝配廠;第三支隊(第三監獄前身)爲汽車鑄造廠;第一支隊、第四支隊、第五支隊負責生產汽車發動機、燃油泵和汽車底盤。

“那時候我們生產的汽車不愁銷路,還給軍隊生產特殊車輛,效益很好。”第三監獄的一名退休職工告訴記者,當時三監一個廠養活了全局五個監獄,一年盈利幾百萬。“全國第一輛平頭載重卡車就是凌源監獄產的。”

監獄企業掙來的錢,就是當地監獄系統的經濟來源。幹警的工資、犯人的日常開銷、監獄正常運轉的經費,均從此而來。

據一名三監獄的退休老幹警回憶,中共十四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1992年12月,凌源分局正式將內部企業淩河汽車工業公司(下稱“淩河汽車”)改制,使其與市場全面接軌。

淩河汽車因此在競爭中失去了優勢,凌源監獄系統隨之陷入經濟困境。1995年9月中旬,凌源第三、第四監獄曾因長期拖欠郵電局電話費分別被掐線,使兩所監獄中斷了與外界的聯繫。

2003年之後,監獄經費開始由國家財政負擔,監獄企業轉產適應市場,監獄系統的財政負擔逐步緩解。

“但各地的實際情況其實差很遠。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監舍內已經普及了獨立衛浴、電動門、指紋鎖、紅外報警器,有的監獄還給犯人戴上了定位手環。凌源始終缺錢,根本達不到這樣的條件。”一名知情人士以事發的第三監獄爲例,三監一些區域的攝像頭還是模擬信號,清晰度很低,容易形成監控死角;獄內紅外報警裝置也不完善,無形中爲罪犯的逃脫提供了便利。

“其實不僅凌源,整個遼寧省的監獄系統都缺錢。”王大頭說,在凌源的7個監獄裏,第三監獄的基礎設施不是最差的,而是“處於中等水平”。

被創收破壞的監管環境

爲了走出經濟困境,1999年,第三監獄開始出讓土地。

該年2月1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同意將凌源淩河汽車鑄造廠使用的21.5732公頃土地出讓給凌源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凌鋼”),出讓年限50年。

凌鋼的生產車間,遠處的建築,是第三監獄。(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汽車鑄造廠是第三監獄的獄辦企業,位於三監內部。

鍾鑫證實了上述土地出讓行爲。在他的印象裏,原來的第三監獄差不多是現在的兩倍大,“後來監獄沒錢,就把土地轉給凌鋼了”。

依據司法部2002年頒佈的《監獄建設標準》及住建部2014年頒佈的《監獄建設標準條文說明》,監獄用地必須“遠離污染源、高噪聲以及不在排放腐蝕性氣體單位的下風方向等不利條件的地段”。但第三監獄向凌鋼出讓土地在上述規範性文件頒佈前,未受其限制。

如今的第三監獄和凌鋼幾乎挨在了一起。第三監獄北部圍牆與凌鋼的生產車間只隔着一條馬路,寬度不足20米。站在監獄圍牆與凌鋼之間的馬路上,聽到的全是從鋼鐵廠一邊發出的機器轟鳴,幾米外監獄圍牆內武警戰士的對話,完全被淹沒了。

在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的通報中,罪犯正是利用了凌鋼的生產噪音作爲掩護,才撬開了會見室的門窗。

凌鋼的煙囪。(新京報記者 孫旗 攝)

1996年,第三監獄下屬的“遼寧凌源鴻遠服飾有限公司”(下稱“鴻遠服飾”)註冊成立,其法人代表李光旭曾是第三監獄的監獄長。

天眼查顯示,鴻遠服飾的大股東爲遼寧凌源鴻凌汽車集團公司,但鴻遠服飾的受益人爲凌源監獄管理分局,其對遼寧凌源鴻凌汽車集團公司的持股比例爲100%。

此次越獄事件後,遼寧省監獄局通報稱“已將監獄長、總經理和兩名副監獄長予以免職處理,有關機關已經對直接責任人員介入調查”。一名知情人士表示,其中的“總經理”指的便是鴻遠服飾的高級管理人員,行政級別和監獄長、政委一樣。

據一名消息人士透露,除了出讓土地、興辦企業外,凌源分局還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讓下屬監獄的犯人走出監獄勞動創收,“參加社會上的工程建設,比如挖下水道、幹工程等”。這種創收行爲始於1997年9月,直到2003年才徹底消失。

其間亦發生過犯人脫逃事件。1998年,凌源第五監獄外役養殖點罪犯翟光遠脫逃,另有一名幹警、兩名犯人攜槍潛逃。

“不屬於警察,也不是公務員”

越獄事件發生後,一名第三監獄的退休幹警非常氣憤,認爲監獄方面管理過於鬆懈,“幹部的素質、警惕性都太差了”。

在第三監獄監區工作的李明明(化名)告訴記者,目前獄內有40餘名工作人員並非在編幹警,而是參照事業單位管理,“不屬於警察,也不是公務員”。他們與正式幹警交叉分佈在各個崗位,中心崗、監控室這樣的重要崗位也不例外。

李明明提供的資料顯示,1994年,遼寧省人事廳、省司法廳聯合組織省直屬監獄和勞教單位錄用人民警察的考試。遼寧全省當時共5000多人蔘考,2300多人合格。“但因爲種種原因,有1700多人一直沒有拿到警察身份。這些人最後就成了參照事業單位管理,工資裏一半由上級財政撥款,一半由監獄自籌解決。上述工作人員說,王磊、張貴林盜取的非警用工作服,就屬於這類人員。

與在編幹警相比,他們的工資少了很多。“我們沒有加班費,沒有車補、房補。正式幹警如果不休年假會發相應的獎金,我們也沒有。”李明明就屬於參照事業單位管理的工作人員,林林總總算下來,他每月要比正式幹警少拿3000多塊,“以後我們的退休金也沒有他們高。”

李明明說,爲了退休後能有個好點的待遇,不少人正籌劃着找上級領導解決問題,“心思沒有完全放在工作上”。

多名第三監獄的工作人員都表示此次越獄事件“確實不該發生”,但又希望藉助此事讓上級知道監獄系統內部的現狀。“現在的犯人不好管,上邊對我們限制也越來越嚴,可管可不管的事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鍾鑫說。

10月15日,被高牆和電網包裹的凌源第三監獄看上去一切正常。迅速撤換了幾名領導,增加了武警的巡邏次數後,它再次關上了厚重的大門,擋住了外界探尋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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