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沟通方式,微信公众号更是已经成为企业对外展示公司的重要途径,企业在微信公众号中转发文章、图片的行为随处可见。然而,大部分人却并不知道,这样做随时会面临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从而面临被索赔的局面。

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等共计17项权利,其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企业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就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等方式获得,已经构成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9条的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所以说,在微信公众号上转发文章、图片虽然有助于企业形象的宣传,但也是有风险的哦。

作者: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 杨洪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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