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審理中,駱某不僅對其當日在巖界村農戶盜竊8000多元現金供認不諱,並且還交代了此前另外兩起盜竊案:第一起是4月25日8時許,“喫窩邊草”的駱某,也是採用溜門方式,竄入本村駱某某家,在3樓臥室內偷得4000多元現金。第二起是5月7日下午,駱某騎車到凰升塘村,同樣採用溜門方式,竄入陳某某家2樓,把一隻籃子內的玫紅色化妝袋中的600元現金佔爲己有。

5月9日,義烏市公安局大陳派出所破獲3起盜竊案,犯罪嫌疑人駱某是高利貸“利滾利”的受害者,爲了彌補漏洞,他走上了犯罪道路。

5月9日早晨7點多,一名男子騎着一輛電瓶車來到巖界村,溜門竄入一幢二層結構的舊民房內,在一樓臥室偷得8000多元現金後逃離現場。

當日上午,受害人發現現金被盜後,立即向大陳派出所報警。警方通過監控倒查,發現作案男子已出現在大陳鎮街頭。

兵貴神速,中午11點左右,由大陳派出所民警賈俊強帶隊的4名便衣警察出現在龍山路一家網吧後面,將嫌疑男子抓獲,人贓俱獲。

經查,該男子是楂林工作片某村的駱某,今年39歲。

審理中,駱某不僅對其當日在巖界村農戶盜竊8000多元現金供認不諱,並且還交代了此前另外兩起盜竊案:第一起是4月25日8時許,“喫窩邊草”的駱某,也是採用溜門方式,竄入本村駱某某家,在3樓臥室內偷得4000多元現金;第二起是5月7日下午,駱某騎車到凰升塘村,同樣採用溜門方式,竄入陳某某家2樓,把一隻籃子內的玫紅色化妝袋中的600元現金佔爲己有。

駱某爲何會走上盜竊之路的呢?他向民警交代,去年9月份,他先在金華一家民間借貸店鋪借了高利貸,由於掉進“利滾利”的“坑”,只得採用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繼續向多家民間借貸店鋪繼續借款。最後這筆款越欠越多,“窟窿”根本無法填補。迫於還款壓力,無奈地幹起了偷盜勾當。

駱某前兩次作案得手後,都把贓款用來還高利貸。

駱某被抓後,其家人趕到派出所求情,表示願意積極退贓,並希望能得到受害人的諒解。

目前,駱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義烏警方依法刑拘。

義烏警方溫馨提醒:居住在農村的村民,尤其是居住在舊民房內的村民,應切實加強防盜意識:一是家中不宜存放大額現金,有大額現金時,建議第一時間存入銀行較爲保險;二是離家時,關鎖好門窗,以防竊賊竄入。

對於資金緊缺確需借款者,應當到正規合法的借貸機構去申辦,千萬不要被“無需抵押”等幌子的非法借貸所忽悠。掉進“坑內”者,往往無以自拔,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但願廣大讀者能從駱某的“中招”中

吸取深刻教訓

來源:義烏公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