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老父亲,今年九十一岁了,腿脚不方便,四个子女曾经因为赡养问题,还上过法院,最终判决,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每人照顾两个月。最近,老人轮到住小儿子家,小儿子发现父亲的存款,不翼而飞了。

小儿子说,我爸爸原来有一笔八万块钱的存款,三个哥哥姐姐瞒着我分掉了,没有我的份。我认为老人还在,就不应该分老人的存款,这是不孝的行为。

大儿子承认道,是有这回事,母亲去世十年了,以前父母的赡养费用,全是我们三兄妹出的,弟弟没有出过一分钱。去年父亲的九十大寿,也是我们三兄妹出钱办的,弟弟在一旁看热闹也不帮忙。

我们之所以上法院,也是因为弟弟不同意轮流赡养父亲,才闹到法院的,我们三兄妹都是孝顺的。小儿媳表示,你的说法我不同意,这个钱是公公的,你们没有权利自作主张分掉,更不应该自己独吞。

大儿子说,其实这个钱,我们没有分,放在女儿那里保管着,因为不放心弟弟,怕他把钱拿去用了。还有就是,母亲办丧事,花费了四万元,弟弟也没有出过钱。

小儿子承认道,我是没有出钱,但是父亲的钱,哥哥姐姐们不能擅自处理掉,我也是有份的。大儿子表示,你一分钱没出过,还想分钱,真是贪得无厌,算上我们以前出的钱,现在还亏空一万多,你应该补钱给我们才对。

小儿子表示,过去的事情就当过去了,现在提就没意思了。现在父亲的钱,就应该放在我这里保管,放在哥哥姐姐那里,我不放心,因为他们有想瞒着我分钱的举动。

要是不把钱交给我保管,我就不赡养父亲了,你们拿了钱,那你们三个赡养吧。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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