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晓博

最近两天,“滴滴顺风车”在浙江乐清惊爆的“强奸杀人案”,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关注。

在这个案件里,滴滴作为运营平台的过错,已经非常清楚。虽然滴滴做了公开道歉,承诺“未来平台上发生的所有刑事案件,滴滴都将参照法律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给予3倍的补偿”,但仍然难以平息众怒。

接下来,是应该考虑如何处罚滴滴的时候了。而且我认为,国家应该在类似“长生生物”、“滴滴”等这类恶性案件中,树立一个处罚的新标准,让企业真正感到肉痛,让嗜血的资本不敢再轻易作恶。

如果仅仅是“罚酒三杯”,或者像滴滴自己承诺的3倍买条命,那么悲剧仍将上演。因为对于滴滴这种“独角兽”来说,估值动辄数百亿美元,只要能上市,即便“买”1000条人命,又算什么?!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条重量级的评论,预示着对滴滴的处罚可能会达到新的高度。

评论一,是新华社8月26日以“辛识平”的笔名发表的“网约车,安全永远是生命线”。

中国官方媒体在过去几十年创造了多个重量级、颇具个性的笔名,用来发表重要评论,“辛识平”就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

这篇评论说:“面对血的教训,责任必须追究,整改必须到位。全方位堵住漏洞,筑牢安全保障网络,才是对公众最负责的交代。”

还说:“网约车企业眼里不能只有资本、市场、利润,安全、责任、社会信任才是企业能走多远的决定性因素。”

评论二:今天(8月27日),交通运输部的官网首页,发表了题为《堵住“滴血”的漏洞》的评论,言词极为犀利。

下面,我摘录其中重要的四段话:

事前不做有效防范,事中不能积极干预,事后标榜高价补偿,滴滴的安全底线在哪里!生命只有一次,岂是金钱可以赎买的?安全漏洞的背后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机械僵化,根源上却是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的严重缺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任何市场主体都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法治框架内运营,特别是涉及生命安全的运营行为,绝不能游离于法治之外。平台企业不能仗着自己钱多,掌握的车辆、驾驶员、乘客信息流量多,就有恃无恐、任性而为。

市场主体是多元化的,具备同样服务能力的平台企业不止一家,如果某家企业不服管又不自律,总拿乘客的生命当儿戏,社会公众会用“脚”投票,政府也绝不会袖手旁观。换句话说,如果不能为乘客生命安全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这样的企业不要也罢。

回到“8·24”案件,除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作为平台企业的滴滴及其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有关方面应该认真研究,今后不能再模棱两可。最要者,必须以此为戒,痛下决心,彻底纠正个别企业长期存在的组织非法运营的行为。如果不能有效约束企业漠视生命、罔顾法治的行为,这便是法律的耻辱。

由此,引出了一个话题——到底应该怎样处罚“滴滴”这样服用了“资本伟哥”、脑子里只有估值、上市、一夜暴富,并带有垄断性质的“独角兽”们。

第一,或应追究滴滴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对此,交通部官网上的评论质问得非常明白——“除了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作为平台企业的滴滴及其负责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有关方面应该认真研究,今后不能再模棱两可。”

第二,对于“滴滴”这种存在重大过失的企业,应该限制其上市。

公众公司应该是从事合法业务、信用良好的企业,长生生物在疫苗问题上出现重大问题后,深交所连夜修订“退市制度”,为长生生物退出资本市场“打开通道”,就体现了这种理念。

近年来,房价暴涨、上房企形象普遍不好,因此A股停止了房企IPO,借壳上市也严格限制。至于生产香烟的企业,多数证券市场也是拒绝其上市的。

资本之所以在中国屡屡作恶,最重要的原因是:通过快速跑马圈地并上市,可以获得暴利。相对于数百亿、几千亿的收益,人命赔偿就显得微不足道。所以,滴滴可以一开口就是“3倍赔偿”,只要不影响其上市就可以了。

因此,要让这类企业“肉痛”,要让资本有“人味”,一定要把企业是否合规经营跟上市挂钩。对于“滴滴”这样屡次出现重大过失的企业,应该给予“N年内不准上市”的处罚。

虽然滴滴上市的目标是海外市场,还构建了不太透明、复杂的股权结构和VIE结构,但它的业务在国内,而且高度清晰。监管部门抓住这一点,可以勒令其延缓上市作为处罚。

对于海外已经上市,但在内地市场作恶的企业,同样可以勒令其交巨额罚款,甚至直接要求退市进行处罚。不退市的,直接停止其业务。

第三,调查滴滴是否构成了垄断,如有必要可以强令其分拆。

滴滴在发展过程中,先后合并了快的、优步中国,目前在20多家网约车企业里,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

此前我们一直对互联网领域企业的合并(以及是否垄断)持宽容态度,很多企业就是借助这个宽松的环境,通过技术领先或者合并等手段,达成了对市场的垄断。比如百度之于中国搜索引擎,携程之于在线旅游市场,滴滴之于网约车等,都涉嫌获得了垄断地位。

企业一旦获得垄断地位,就会变得异常丑陋,官僚作风、内部腐败会日益严重,甚至公然作恶,挑战监管的底线、法律的底线和社会道德的底线。

中国正在深化改革开放,对于各个领域的垄断行为都应该予以关注。事实上,TMT行业的垄断丝毫不亚于国企占有的传统行业。

假如认定滴滴垄断,就可以强行拆分其业务,限制其发展。

第四,天价罚款。

美国常常对于“作恶”的企业施以天价罚款,无论是本国的、外国的,都毫不留情。

比如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井喷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环境污染,被美国政府罚款208亿美元;美国银行,因为一起涉及兜售不良抵押房贷和金融诈骗案,被罚款166.5亿美元;大众汽车,因在排放测试中作弊、撒谎,被累计罚款240多亿美元。

如果滴滴这次能被罚款数十亿乃至上百亿,肯定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也可以让那些满脑子一夜暴富想法的互联网巨头们,知道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底线。

总之,如果不能让滴滴们“滴出一大滩自己的血”,几十条人命、几百条人命都改变不了什么,因为人家赔得起,甚至可以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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