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5日,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建在浦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报告。

2018年,浦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全会精神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努力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打造“浦城检察匠心工程”,在新起点上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均衡、充分发展。

一年来,该院各项工作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中取得良好业绩,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检察信息、宣传、调研等工作获评省、市级先进单位,其中,信息工作位列全省前列。

2018年浦城县检察院工作回顾

主动融入新时代新任务,全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自觉服务中心工作

开展“铸造检察匠心工程”,制定《浦城检察匠心工程十大重点项目任务分解》。

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15人,起诉16件29人,精准提出检察建议4份。

逮捕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起诉6件12人。

强化生态司法保护

打造“一抓二推三促进”生态检察品牌,牵头浙江江山、江西玉山、广丰检察院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形成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办理黄某某等人重特大跨省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件7人,督促妥善处置固体废物4000余吨。

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办理生态修复案件8件14人,督促缴纳生态修复资金1601万元;在际岭美丽乡村打造浦城县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切实为建设美丽浦城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民生检察工作

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护蕾行动”和疫苗专项监督检查等活动,一年来,共监督移送上述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线索6件,针对售卖过期食品问题督促行政立案1件。

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活动,为2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万余元。

持续推进“一对一”精准帮扶,共为52户贫困家庭争取帮扶资金16.1万元。

依法向3名贫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积极担当新时代新使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

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0人,提起公诉367人。

依法办理了省公安厅督办的沈某霞、郭某强等人“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吴某云等人诈骗“新农合”基金及民政补助款50余万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犯罪案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

一年来,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8人,起诉34人。

成功办理叶某某等3个恶势力团伙案件,从中追诉漏犯4人,漏罪1起,审查改变定性14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不漏。结合该案撰写的经验材料,被省院扫黑办和市院公诉处采用并转发推广。

有力指控了仙阳镇太平村曹某等9名“村霸”涉嫌强迫交易案,形成良好的震慑效果,并选派干警到该村担任第一村支书,重点整治了该村非法占地、非法采砂等乱象。

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年来,共不捕22人,不诉15人。

出台《领导干部接访方案》和《矛盾纠纷积案化解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1件次,办理省、市院交办和协助外省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6件。

多年来,该院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控申接待室连续两届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违法和再犯罪专项整治,对全县1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察,依法监督收监4人。

联合10个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会签《关于加强浦城县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共组织开展“反校园欺凌,做守法少年”巡回讲座5场次,受教育800余人次。

加强未成年人帮教,一年来,共开展帮教8人次,封存犯罪记录18人次,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努力实现新时代新作为

全面推进刑事检察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捕后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纠正漏罪漏犯2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10件次,同比下降23%,切实减少了屡纠屡违等问题。

公诉部门办理的朱某某敲诈勒索案被评为全省精品诉讼监督案例。

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依托人大支持建立将两法衔接录入情况纳入综治考评机制,目前,平台接入率达100%,通过动态监督,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同比上升450%。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针对社区矫正等各类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问题共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建议18件次,均被采纳。

提出的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30人次,其中办理的钟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全省优秀案件,有力保障了被羁押人合法权益。

联合法院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机制,今年来,共核查档案信息840人,促成法院移送立案242人,保障财产刑依法顺利执行。

持续推进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着力聚焦新时代新坐标

创新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一年来,提请抗诉3件,涉案金额共4000余万元,均获市院支持,其中2件已经市中级法院审理后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法院均采纳再审意见,日前,已对其中1件依法改判,使当事人减免承担债务29万余元,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针对一起虚构债务116万余元民事调解书提请抗诉并获市院支持,切实维护司法公信权威。

强化对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监督,共发出检察建议16件次,如为进一步净化辖区空气质量,联合县环保局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关停违建企业6家。

突出履行公益诉讼职能

全面推开公益诉讼工作,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今年来,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针对一起破坏生态公益林造成生态损失52万余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全省首创生态资源行政检察与审计监督衔接机制,极大拓宽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依托该机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督促水利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费30余万元,形成了法律监督和审计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的良好格局。

积极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

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

1

重点做好内设机构整合,制定整合方案,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门,实行“大部制”管理和运行。

2

强化员额检察官办案管理,建立考评监督机制及入额领导办案情况网上公示等制度,一年来,班子成员共带头办理各类疑难案件32件。

3

强化案件管理和内部监督,建立案件评查人才库,一年来,共常态化评查各类案件43件,接待辩护律师55人次,全面监控案件质量风险,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依据。

主动接受监督

健全专题报告、定期走访、“两书”备案等机制,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

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4条、法律文书219份。

推行审查逮捕听证制度,一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参加审查逮捕听证会3场次。

着力打造新时代新形象,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两个维护”,依托专题党课、“每周二周四晚学习”等学习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建联创活动、创建党员亮晒榜、开展每月评星等活动,不断加强党建宣传阵地建设。

大力提升检察职业素养

组织干警参加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监督研修班、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培训700人次。

干警在省、市院刑事执行检察、公诉等业务竞赛中,先后荣获“全省业务标兵”、“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全市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一年来,共有7个单项工作18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弛而不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第一种形态”的处置力度。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建工作中,深入开展述责述廉、专题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活动,今年来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6次,平时谈心谈话75人次,处置“第一种形态”5人次,营造严管的高压态势。

开展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人员情况排查及清理“三欠”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家访制度,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队伍多年保持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们这么做

一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

二要坚持强业务重民生,实现精细化检察监督

三要坚持创机制树品牌,提供优质化检察产品

四要坚持谋发展重自强,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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