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臨汾中級法院一則佈告顯示:4月12日,對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6名死刑罪犯執行了槍決。

佈告載明,6人自2007年初至2014年11月,分別結夥共謀以殺人制造礦難方式騙取賠償金,連續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1人輕傷,騙取賠償金310餘萬元。


山西現實版“盲井案”6罪犯被槍決!檢察官披露辦案詳情


網傳的臨汾中院佈告

山西現實版“盲井案”6罪犯被槍決!檢察官披露辦案詳情


網傳的臨汾中院佈告

山西現實版“盲井案”6罪犯被槍決!檢察官披露辦案詳情


網傳的臨汾中院佈告

5月5日,記者從臨汾中院刑一庭一名工作人員處證實了上述佈告的真實性。

作案近8年殺11人

根據上述佈告,6名罪犯均爲農民,其中5人來自陝西省寧強縣。

他們2007年開始作案,最早一起是2007年4月上旬。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將35歲的肖某某帶到山西省汾西縣團柏鄉李家坡村郭金虎經營的煤礦務工,三人在井下作業時,郭德靖引爆炸藥欲炸死肖某某未果。同月12日零時許,郭德靖、張元美與肖某某再次在井下作業時,郭德靖持鎬把猛擊肖某某頭部數下,又與張元美用石塊擊打肖某某頭部致其受傷昏迷,後向礦方稱發生事故。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在礦方安排下,坐三輪車將肖某某送往醫院途中,三人見尚某某仍有呼吸,即用棉被捂悶肖某某口鼻致其死亡,隨後,張元美冒充肖某某的弟弟與郭德靖、王洪林一起騙取礦方賠償金17萬元。

讓受害人冒用身份幹活也是犯罪團伙慣用伎倆。2007年9月上旬,彭萬軍、王洪林、張元美將王某甲騙至山西省交口縣石口鄉張家川村鐵礦,讓王某甲冒用白元貴哥哥白元強的身份幹活。9月14日晚,彭萬軍、王洪林與40歲的王某甲在井下作業時,用鐵錘將王某甲砸昏後,用井下采礦的炸藥將王某甲炸死,隨後向礦方謊稱發生事故。白元貴的妻子郭春芳(同案犯,已判刑)將白元強的身份證明傳真給白元貴,郭德靖、白元貴冒充王某甲的親屬,騙取礦方賠償9.2萬元。

此後近8年時間裏,犯罪團伙成員如法炮製,在山西襄汾、汾西、孝義、汾陽、陝西韓城、銅川、白水、澄城等地採取同樣手段共作案12起, 除一起被害人經搶救得以生還,其餘11人均死亡。犯罪所得到的賠償款,每筆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元。

根據佈告,山西省臨汾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六名罪犯不服提出上訴。經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複覈,裁定覈准判處該六名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已於2019年4月12日將罪犯彭萬軍、郭德靖、王洪林、張元美、白元貴、劉學軍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辦案檢察官親述:

橫跨8年取證

只爲守護11名逝者生命尊嚴

在公訴部門工作已經十年了,我辦理了形形色色數百起案件,無數次的法庭交鋒都在記憶中漸漸遠去,但有一起案件,讓我至今記憶猶新,不敢忘卻。

那是2015年1月的一天,我剛上班,就接到了領導指示,讓我提前介入一起重大案件。和公安局的同志們取得聯繫後,我和另一位同事趕到了浮山縣,聽取了簡單的案情介紹。

這起案件代號爲“11·23”專案。2013年11月23日凌晨,浮山縣一處煤礦收到工人報告:井下一處工作面發生塌方事故,一個名叫“付萬利”的工人在事故中死亡。煤礦經營者隨即讓與死者一起工作的工人聯繫死者家屬處理後事。然而,死者家屬到來後的反常表現讓礦方頓生懷疑:幾名家屬中只有一人匆匆看了一下屍體,隨後情緒平靜地商談賠償事宜,沒有一人表現出傷心難過。爲了解惑,礦方偷偷錄下了幾名家屬和工友獨處時的錄音。經過懂得當地方言的人翻譯,幾人說了這樣幾句話:“這個事情不能再幹了!”“到底能給多少錢?”礦方隨即向警方報案。

警方起初認爲是有人冒充死者家屬,以詐騙案件立案。但經過覈查,公安機關驚奇地發現:死者“付萬利”的身份證近期在新疆有使用記錄!案情重大,爲了覈實情況,公安幹警迅速趕赴新疆,經過調查,真正的“付萬利”還活着,並且近幾個月一直在新疆一處建設工地工作,從未離開。“付萬利”還活着?那死了的人是誰?是否真的死於塌方事故?經過緊張的調查和審訊,一名叫王洪林的嫌疑人終於吐露了實情:死者不是付萬利,而是一個名叫李某的人,死因也不是塌方事故造成,而是他和另一名嫌疑人張元美將被害人打死的,事故現場也是僞造的,目的就是爲了騙取賠償款。

案件性質驟然發生變化,這是故意殺人案件!然而隨着偵查工作的繼續展開,更多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這不是他們第一次作案,他們還曾在山西襄汾、汾西、孝義、汾陽、陝西韓城、銅川、白水、澄城等地採取同樣手段作案11次,共作案12起,致11人死亡。公安機關意識到案情重大,隨即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我們也就是在這個時候到了專案組。

聽完了案情介紹,我簡直不敢置信:電影《盲井》裏面的情節,在現實生活中竟然真的發生了,而且真真切切地呈現在眼前。十二次作案,只有一次未遂,十一條生命就這麼悄無聲息地消失了!這樣嚴重的罪行,必須得到嚴懲!我很快投入了工作,日以繼夜加班加點,審閱已經取得的證據,發現瑕疵,提出下一步需要補充的證據。漸漸地,我對案件有了更加全面的瞭解,而胸中的怒火也越燒越烈。

這是一個相對固定的團伙,主要成員有六人,大多來自陝西省寧強縣,其中爲首的兩人,分別是郭某和彭某。在他們提議下,其他團伙成員尋找作案目標,也就是他們所謂的“嘴子”。

選擇“嘴子”的條件,一般都選擇農民工,尤其是家庭極度貧困的農民工,因爲這樣的人爲了省錢很少回家,與家人聯繫也少,作案後不易被察覺,並且要優先選擇老鄉,這樣在索要賠償款時避免因口音不同露出破綻。

選定被害人後,由兩名團伙成員出面,以“找個工資高的工作”爲由,帶上被害人四處尋找管理不嚴格,不需要提供身份證的礦井打工,並讓被害人冒用嫌疑人親屬的身份打工。

三人在同一個工作面工作,幾天後兩名團伙成員就在井下將被害人打死,將頭面部砸爛致容貌無法辨認,隨後將礦石壓在被害人身上,僞造成礦難現場後報告礦方,在礦方要求他們幫忙聯繫家屬時,就給郭、彭等人打電話,郭、彭等人就夥同他人來到礦上商談賠償事宜。在拿到賠償款後,被害人火化後的骨灰被隨意丟棄,贓款由郭、彭二人進行分配。

幾年來,這個團伙作案十二起,作案地涉及兩省四市七縣,僅在臨汾市就作案五起。除一起被害人經搶救得以生還,其餘十一人均當場死亡。所得到的賠償款,每筆少則數萬,多則數十萬,均被揮霍一空。

這起案件情節之惡劣,令人髮指,但案件的取證又極爲艱難。由於作案時間跨度長達八年,嫌疑人和相關證人的記憶已經模糊;而作案地均爲礦井下工作面,第一現場已經不復存在,有的礦井甚至已經被填埋,無法進行現場勘查;除最後一起案件外,被害人被火化的骨灰均被丟棄,無法通過DNA鑑定比對確定被害人身份……種種問題擺在我們面前,似乎讓人無從下手,尤其是每起案件的被害人究竟是誰?這個被害人究竟是在第三次作案時被害的還是第四次?一遍一遍翻閱現有證據,進行橫向縱向比對,儘量找出事實真相,構想出一個又一個辦法,又一個個被自己否決……

在迷霧重重的時候,我其實也想過就這麼算了,反正人是死了,死於這起和那起對定罪量刑沒啥影響,要不就按照其中一個嫌疑人的供述隨便認定上?但很快,這個想法就被自己拋諸腦後:他們都曾是活生生的人,雖然已經離去,但仍然應當享有生命的尊嚴,應當讓他的親人知道他生命的終點。

經過和公安部門的同志們反覆溝通,我們商議出了排查寧強當地失蹤人口、調取礦井工作日誌和火葬場火化記錄、找當年礦方處理事故的人員進行辨認等後續偵查取證方向。大量的工作後,案件的證據鏈終於日趨完整,每起案件的準確案發時間、被害人的姓名,死亡時間等等細節也逐漸清晰。

在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我見到了部分被害人的親屬,他們大多衣着樸素,說着口音濃重的普通話,言談舉止拘謹而木訥。

其中一名被害人的母親已經滿頭白髮、步履蹣跚,在家人的攙扶下從陝西專程過來。我耐心進行了接待,介紹了相關情況,在問及老人家還有什麼要求時,老人渾濁的眼睛忽然明亮了,她嘴脣顫抖了好幾下,這才輕輕說出一句話:“我兒子的屍骨在哪?要是現在公家不用了,能讓我帶回去入土了嗎?”我很遺憾地告訴她犯罪嫌疑人在屍體火化後將骨灰丟棄了,無法尋找。

老人的眼睛迅速黯淡了下去,沉默了好一會,站起來向我鞠了一躬,說:“謝謝你們,你們受累了。”送她離開,電梯門關上的一剎那,老人爆發出來的哭聲還是清晰地傳入我的耳中。老來喪子,兒子屍骨無存,而她卻剋制着自己的情緒,還不忘跟辦案人說謝謝,我被老人深深地感動了,風燭殘年的她僅有的一個要求,卻註定無法實現。而我能做的,就是把案子辦好,讓她的生命少一點遺憾,多一分尊嚴。

反反覆覆查閱案卷,逐字逐句修改出庭預案,結合每個嫌疑人的供述情況,制定針對性的訊問方案……每當有懈怠的想法時,老人的那聲“謝謝”和哭聲就會在我心底響起。案件開庭時,老人沒有來,家人說她的身體已經不允許了。艱苦的庭審持續了兩天半,兩名公訴人面對十個被告、十四名辯護人,我們寸步不讓,被告人精心編造的謊言被一一拆穿,庭審圓滿結束。

當天下午,我忽然接到控申部門的通知,有當事人家屬來訪。我到接待室時一愣:上午開庭時的二十多名被害人家屬全在,回答了他們幾個問題後忽然出現了冷場,我問還有什麼問題,他們互相看了幾眼之後,一個被害人家屬走上前,對我說:“他們都不太會說話,普通話也說不好,就讓我代表他們說一下。我們都窮,請不起律師,只能靠你們替我們說話,今天過來其實就想跟你說聲謝謝,你在法庭上把我們想說說不出來的話都說了。”

案件判決後,六人被判處死刑,四人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當我將判決書歸檔的那一刻,心中一塊重重的石頭終於落了地:逝去的十一條生命終於可以安息了,雖屍骨不得還鄉,但如今,你們可以無憾地魂歸故里。

案件已經完結,但那一雙雙祈盼地眼睛,那壓抑的痛哭,那聲顫抖地“謝謝”,那份震撼和感動,都深深埋在我的心底。每當我想有所懈怠,每當我面對誘惑,這些都會在我眼前浮現,在我耳邊縈繞,讓我能夠在公平正義地大道上堅定不移地負重前行。因爲我知道,在我肩頭揹負並守護着的,有平凡的生命,和生命不容褻瀆的尊嚴。(該文爲梁俊桉2017年8月發表於正義網的署名文章)

來源:正義網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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