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都是父母的小棉襖,只要有女兒的都知道,在女兒27歲的時候,還是不捨得讓她交男朋友,就想在自己的身邊多待一段時間,要不結婚了,就會很少見面了。更別提未婚先孕,要是哪位老爸得知女兒這種情況,估計殺了未來女婿的心都有了。

美女和男友相戀2年了,該做的事情也都做了,但沒想到的是竟然有點疑似懷孕,這讓他們心裏很不安。要是讓父母知道,非打死她不可。但最重要的是先確定一下。於是她就在男友的陪同下,來到藥店買驗孕棒,誰曾想竟然遇到自己的親爸。

這下慘了,要找什麼藉口呢?想來想去,無論什麼理由,男友都免不了被爸爸責怪。想來想去還是這個理由最適合。她說是給媽媽買的,這不是國家規定能要二胎了,想要讓他們再給她添個弟弟。然後就趕緊離開。知女莫若父,知道她說的是假話,但也只能這樣了。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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