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風險管理公司獲批個股場外期權業務。

  8月24日,中期協下發通知,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的通知》(中期協字〔2018〕118號)要求,符合開展個股場外衍生品業務要求的風險管理公司一共有7家,分別是浙江永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浙期實業有限公司、浙江南華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中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銀河德睿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和國泰君安風險管理有限公司。

  

  隨着場外期權的發展,關於場外期權的監管制度越來越完善,過去邊界模糊的業務紛紛被暫停。2017年,風險管理公司在商品類場外期權業務上做出不少探索,但是對待個股場外期權態度還是比較謹慎。

  8月2日,中期協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公司場外衍生品業務自律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個股衍生品業務的,所在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評級持續不低於A類AA級;風險管理公司實繳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場外衍生品業務時間在3年以上(以公司向中期協報送的月度報告數據爲準)且具有自主對沖交易能力;場外衍生品業務負責人具有場外衍生品業務3年以上從業經歷。

  此前,記者篩選監管持續評級名單發現,連續兩年達到A類AA級評級的期貨公司只有10家,因爲還有實繳資本和業務年限等其他限制,實際情況是隻能更少。事實上,目前有資格參與個股場外期權的公司中,至少有一半還處於業務佈局期,甚至說開展了這塊業務的公司,規模也不大。記者瞭解到的幾家公司的情況是,永安資本和國泰君安基本沒做這塊業務,銀河德睿和中證資本規模也很小。

  永安資本總助、衍生品總監蔣寒立告訴期貨日報記者,目前永安資本還沒有開展個股場外期權業務,日後會加強這塊業務佈局,逐漸將制度完善起來。

  “應該說通知之前,還是有不少公司參與個股期權業務的,只是現在沒有幾家能做了。永安資本之前沒有開展這塊業務,目前還沒有出完善的制度。通知出臺以後,我們會加大對個股期權的重視力度,最近兩週時間,公司會組織幾場市場調研,汲取一些券商在個股場外期權方面的業務經驗。”蔣寒立說。

  此前,銀河期貨場外產品部部門總經理胡羽表示, 銀河期貨有涉足個股場外期權業務,但是量也很小。

  胡羽說,對於個股衍生品業務,風險管理公司之前更多是提供背對背的撮合模式,即接到業務後找條件匹配的賣方完全對沖,在不同的場外期權報價機構之間進行詢價撮合,從報價較低的機構買進,到報價較高的機構賣出,賺取中間的價差收益。根據《通知》的精神,以後應該是是風險管理公司自己利用自有資金做對沖。

  目前,風險管理公司開展個股場外期權業務按照券商標準執行。有風險管理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這意味着期貨公司開展場外業務,業務標準已經提高到和券商一致,可以說過去的低門檻優勢已經蕩然無存了,只是期貨公司對量的要求並沒有券商那麼高。再者就是,期貨公司在商品上更專業,不具備股票定價和對沖的能力,因此很難和券商競爭。

  

  場外期權將長期處於快速發展通道

  所謂場外期權,是相對於具有標準化合約的場內期權,指在非集中性的交易場所進行的非標準化的金融期權合約。根據買賣雙方線下溝通,亦或者是中間商的撮合,按照雙方需求自行設計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目前,我國的場內期權只包含股指期權,沒有個股期權。我們日常所說的個股期權,一般指的是個股場外期權。場外期權按標的又可以分爲兩類:

  一類是權益類標的:包括但不限於根據適用法律要求發行或交易的股票、股份、股票指數、股指期貨、交易所交易基金及其組合,例如掛鉤個股、上證50指數、滬深300指數、中證500指數、上證50指數成分股等。

  另一類是商品類標的:包括但不限於符合法律要求的實物商品、商品指數、商品期貨等;後期會擴大標的品種至國際重要的商品品種及跨期、跨品種、跨市場價差等。

  華中一家券商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商業銀行、私募基金和券商等金融機構都是場外期權的參與主體,場外期權的交易方式也可以分爲自有資金對沖模式、背對背撮合模式和銷售議價模式等。

  值得一提的是,從2017年的發展勢頭看,商品類場外期權業務靈活性、容錯性以及資金利用的高效性,更滿足實體企業個性化的避險需求,擁有巨大的增長潛力和難以估量的客戶需求。不僅是權益類標的,還是商品類標的,場外業務都蘊含着巨大的市場。

  上述負責人表示,儘管當前國內場外衍生品規模佔股票總市值比重非常低,但隨着金融衍生品基本制度框架的補充成熟,機構投資者參與比重的加大,中國場外衍生品市場,特別是場外期權業務取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我們堅信場外衍生品市場將長期處於一個高速發展的通道內,未來大有可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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