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虐童案舉報人被企業解聘 代理律師:如溝通不成或將起訴)

1月3日,深圳虐童案舉報者王華禮收到公司解聘書,其公司因王華禮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規定,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爲由解聘他,並且不會支付任何補償。今日,王華禮代理律師周兆成認爲,該公司以“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爲解除與王華禮的勞動合同是錯誤的,下一步,律師將代表王華禮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也不排除是以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爲由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訴訟。

2018年12月,深圳寶安區一8歲女童被父母毆打的視頻在網上熱傳,經警方查明,女童父母因子女教育等生活瑣事多次打罵女童,警方已對女童父母立案偵查。



錢珏曉 本文來源:北青網-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錢珏曉_NBJ1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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