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之前的蘋果「電池門」一直到最近的臉書「個資外泄」,許多用戶都透過集體訴訟向這些大公司提告,不過我們一方面也會思考,跟這些大公司對抗真的贏的了嗎?而英國一對夫婦就將Google告上法院,最後成功讓Google必須支付21億英鎊(~約186億人民幣) 的罰金!

住在英國伯克郡的亞當(Adam) 和希維倫(Shivaun Raff )2005年辭去工作自己創業,建立了一個比價網站「Foundem」,然而,在2006年6月網站推出後的幾天內,他們很快就意識到他們正在受到Google的制裁,Google搜尋引擎並沒將用戶引到他們的網站,讓他們在搜索結果中被降級,除非直接搜尋網站的名字才找的到。

雖然他們的網站剛上線時成爲Google搜尋的第1名,但幾天後網站竟然從第1名下降到第80名,他們試圖聯繫Google,但卻收不到回應,Google當時表示這是由於他們的演算法把是用來過濾垃圾郵件的,簡單來說,就是把「Foundem」當成了垃圾網站處理。

這個更新表示Google將會對缺乏原創內容以及缺乏搜尋服務定義特徵的網站進行懲處,而Google也拒絕放寬懲罰「Foundem」,因此這對夫妻決定要和Google對簿公堂。亞當說:「顯然我們必須去參加戰爭」,希維倫則說:「我們當時對自己說『去你的,Google是個惡霸,這是錯誤的,我們會贏的。」

這對夫婦將案件提交給布魯塞爾歐盟競爭委員會,併成爲第一批案件的原告,該案件的原告還包括Yelp,TripAdvisor,Expedia和Deutsche Telecom等網站。經過一年的官司,Google終於取消了對「Foundem」的制裁,並將該網站列入「白名單」,使他們的網站流量漲了100倍。

然而,這對夫妻觀察了Google如何使用強硬手段,挖掘其競爭對手並擴大自己的比價服務「Froogle」(之後更名爲「Google產品搜尋」),使其排名在搜尋結果的最上方,最後「Foundem 」以及其他比價網站終於在2017年7月獲得了正義。歐洲競爭委員會認爲Google違反「壟斷法」,因此必須支付21億英鎊(~約186億人民幣) 的罰款,這是有史以來單一公司的最大規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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