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20日,記者從松花湖漁政漁港監督管理部門獲悉:從5月16日12時至7月31日12時,松花湖全面進入2019年禁漁期,禁漁範圍包括松花湖全部水域。

擴散丨松花湖進入禁漁期,嚴禁非法捕撈!

圖爲5月14日,漁政執法人員在小蛟河水域清理非法捕撈漁網。

據瞭解,松花湖禁漁期內,除釣具之外的所有作業方式全部禁止作業。在禁漁期,禁漁區內因科學研究和馴養繁殖等活動需採捕天然漁業資源的,需經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進行。嚴格禁止“電、毒、炸”以及其他濫捕行爲。

對於違反禁漁規定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同時,還將配合新一輪“中國漁政亮劍2019”吉林省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對漁業領域涉黑涉惡行爲展開懲處。

爲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爲,松花湖漁政漁港監督管理部門公佈了禁漁監督舉報電話“0432—64831361”,希望市民朋友監督舉報。

記者丨徐英宏 通訊員丨郝建軍

責編丨李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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