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寧青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傳銷案,案件涉及42名傳銷“老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區內多家主流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起,被告人張某萍等42人陸續在南寧市以交錢申購虛擬份額的形式,參加所謂的“純資本運作”“資本運作”和“連鎖銷售”,他們通過拉人頭髮展下線的方式,按照“五級三晉制”進行管理,具有明顯的傳銷組織的特徵。

南寧:42名“老總”受審,傳銷網絡層級超30級

公訴人

上線人員依照其層級排位、級別和發展下線的人數及申購份數予以瓜分獲得非法收益的方式進行傳銷活動。

從2013年至今,這個傳銷組織網絡層級超過30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被告人張某萍等42人都是“老總”級別人員,對傳銷活動的組織、管理、發展壯大起到組織、領導作用。公訴機關認爲,被告人張某萍等42人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寧:42名“老總”受審,傳銷網絡層級超30級

現場

法官: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是否有意見?被告人 張某萍:沒有意見。你在傳銷組織中是老總級別嗎?是。

南寧:42名“老總”受審,傳銷網絡層級超30級

由於涉案人數衆多、案情複雜,合議庭宣佈擇期宣判。傳銷作爲一種有組織、有預謀、以“拉人頭”爲主要形式的詐騙活動,不僅破壞市場經濟秩序,而且破壞社會道德基礎和誠信體系,是危害社會的“毒瘤”。法院將依法嚴厲打擊傳銷犯罪,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維護轄區的社會經濟秩序。

記者:郭超玲 於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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