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尼姑屬於一羣脫離塵俗、皈依佛門的出家人,理應不再留戀紅塵,並與世俗隔絕,在庵院中與青燈、佛卷、木魚爲伴,過一種清修的生活。從明代的史料記載來看,在整個尼姑羣體中,確實不乏恪守佛門規矩之人。如明代的法律條例規定:凡寺觀庵院,除見在處所外,不許私自剏建增置,違者杖一百還俗,僧道發邊衛充軍,尼僧女冠入官爲奴。

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爲尼姑女冠。嘉靖六年(1527)奏準,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這是官方記載稱出家皈依佛教女子爲尼僧或尼姑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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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姑出家:逃避還是宗教虔誠

  在論及尼姑出家原因之前,不妨將明代官方對尼姑出家年齡所作的規定稍作梳理。關於女子出家爲尼的年齡,明代的法律作了基本的規定,並與男子出家爲僧的年齡限制大有差別。

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洪武六年(1373)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許爲尼姑女冠。建文三年(1401),更是將女子出家的年齡上升到59歲。

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與此相應,明朝廷對男子出家的年齡限制卻大有不同。如洪武二十二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爲僧。換言之,男子出家必須是在20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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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要求幼年或少年方可出家爲僧。這種在年齡上的兩反規定,究其用意而言,顯然就是爲了使尼姑、僧人能安於清修,並保持佛門庵院的宗教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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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引起關注的是,自明代正統以後,出家爲尼者已不再遵守朝廷的法律規定。如在北京的一些寺廟中,私自剃度爲尼的婦女日漸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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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史料的記載,這些婦女有因不睦六親,棄背父母夫男,公然削髮爲尼。可見,其中女尼的來源,既有已婚的婦女,亦有未婚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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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其出家的原因,顯然很多是因爲家庭內的矛盾。每當遇到令節或每月的朔望,她們在寺院內傳經說法,誘引男婦,動以千計,夜聚曉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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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 從上面的闡述不難發現,僧尼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而是一種被迫或無奈之舉,顯然缺乏純真的宗教虔誠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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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轉而分析尼姑出家的原因,那麼明末清初人陸衡所作的分析也堪稱一針見血。他說:每見人家婦女,或喪夫,或無子,即有夫有子,而別有不得已,輒忿然出家,薙去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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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說,在出家爲尼的羣體中,多爲喪夫或無子的婦女。至於那些有夫有子的婦女出家,她們的出家當然有其不得已之處,只好忿然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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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忿然出家,更是道出了其逃避家庭或世俗的心態。當然,節婦、貞女出家爲尼更是當時的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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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婦女爲了守節而出家爲尼,在當時的史料中可以得到廣泛的印證,試舉三例如下:

  其一,蘇州府吳江縣有一座守貞庵,在震澤鎮觀音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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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隆慶年間,巡宰楊忠之妻節婦毛氏建。據吳名函《隆慶庚午守貞庵建觀音閣碑記》雲:忠,武林人。在任病亡。其妻毛氏哀毀過禮,結廬矢志,事死如生,依倚爲尼,而居者焚修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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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蘇州府崑山縣靈峙庵,舊名水月庵,明萬曆末年念印禪師開山。念印禪師,是舉人傅衝之妹,歸有光之兒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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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氏年19而寡,於是剃髮徑山,募置馬園蔬圃爲蘭若,初構三楹,繼建禪堂、韋馱殿、淨業樓、二桂堂。崇禎十五年(1642)示寂,塔葬於放生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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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印禪師有弟子三人,均爲士大夫家族女子。一位是顧文康公六世孫女,字仁風;一位是張泰符女,字無歇,一位是錢約齋女,字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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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姑中存在抱有宗教虔誠而出家者 當然,在明代的尼姑中確實存在着一些抱有宗教虔誠而出家者,明代名僧蓮池大師的妻子湯氏即爲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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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池大師是晚明佛教界的一代高僧,他的出家時間可以追溯到嘉靖四十四年(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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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池夙志方外,鑑於父母尚在,不敢離而出家。父母雙亡之後,就力酬所願,當時其妻子湯氏才19歲。再加之前面的兒子殤亡,爲此憶子輿之規,疑未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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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蓮池已而念風燈石火,時不我延,毅然薙染出家。他的妻子湯氏則回到孃家,與自己的母親生活在一起,齋戒禪誦。不久其母亡故,湯氏孑然寡居。當時同族之人替她立後嗣,最後選中三侄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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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氏亦脫簪珥爲尼僧。出家之前,對嗣子文彬說:茲無所事,後不後我,固無害。彼生而養,死而服、而殯、而祭,世法也。吾學佛,存資鉢衲,歿歸(門中者)維耳,夫何求哉!

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爲此,將所有田產房屋散給羣侄,而將自己的住宅分給嗣子文彬。至於湯氏自己,則從鄰僦舍,繩樞蓬門,夕燈晨香,闃如也。湯氏出家爲尼之後,法名袾錦,與蓮池一同師從關中南五臺性天和尚。

  何以會出現這種現象?究其原因,有些尼寺,本來就是貴族家庭姬妾出家之處,這些大家族出來的削髮之尼,難免塵根不斷,甚至做出與人淫亂的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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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北京英國公宅東有一尼姑庵,就是他家退閒姬妾出家之處,門禁相當嚴慎,一般之人也不敢進入。

  但並非所有的尼寺都有如此嚴厲的門禁,有些也並不禁止一般男子進入禮拜。這些男子進入尼寺之後,就不免爲裏面那些不安分的尼姑所惑,甚至被人養在寺中,直至死亡。

明代尼姑與和尚驚人一幕風流事

  這決不是虛言,完全可以拿發生在永樂與天順年間的兩件事情加以證實。永樂年間,有工匠在修理一座尼寺時,在寺裏發現了纏棕帽,帽上還有水晶纓珠。工匠就將寺中所得之珠拿到市上出售,被主家發現而告到衙門。

  官員在審問此案時,問工匠珠子的來處,工匠就如實交代,才知有一少年因爲偷入尼寺,而爲縱慾尼姑所留,最後死於色慾。爲了隱瞞事實,屍體無法運到外面,就只好將其肢解,埋在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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