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回應兩名保代違規改動科創板申請文件:要求員工引以爲戒

中金公司對兩名保薦代表人被監管部門紀律處分的情況作出回應。

5月21日,證監會發布消息稱,上交所在科創板發行上市審覈中發現,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上市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違規改動招股說明書、審覈問詢函等註冊申請相關文件。

證監會對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金公司)上述兩名保薦代表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與此同時,上交所對中金公司也予以書面警示,督促其在科創板相關發行上市申請項目中,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監督管理。

5月21日晚間,中金公司回應澎湃新聞記者稱:“就監管部門對於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的紀律處分和行政監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視,要求員工引以爲戒,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並將進一步加強保薦業務和保薦代表人的管控和培訓,提升保薦代表人執業水平、確保保薦工作質量。”

據披露,2019年4月28日,在向上交所報送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審覈問詢函的回覆》及同步報送的更新版招股說明書中,萬久清、莫鵬作爲保薦工作具體負責人,擅自多處修改了招股說明書中有關經營數據、業務與技術、管理層分析等信息披露數據和內容,並由此同步多處修改了上交所問詢問題中引述的招股說明書相關內容。

上述修改,未按上交所要求採用楷體加粗格式標明並向上交所報告,也未按照保薦業務執業規範和中金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規定報送公司內核部門審覈把關。

上交所指出,違規行爲發生後,中金公司及其保薦代表人萬久清、莫鵬能認識到行爲的錯誤,並按照要求予以改正。

其上述不當行爲,違反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規則》的相關規定,也違反了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規範。

值得關注的是,該紀律處分決定將通報證監會,並記入保薦代表人的執業質量評價和誠信檔案。

《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註冊申請文件受理後,未經中國證監會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動。

證監會表示,各保薦機構、保薦代表人和其他相關從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科創板各項業務規則和行業規範,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切實履行信息披露、事項報告等義務,積極配合審覈工作,全力確保申報質量。

(本文來自於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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