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速遞和建設銀行、中國國際金融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

轉債代碼:110046 轉債簡稱:圓通轉債 轉股代碼:190046 轉股簡稱:圓通轉股 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一)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覈准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向上海圓通蛟龍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證監許可[2016]2093號)覈准,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上海圓通蛟龍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等七名主體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股份發行數量爲2,266,839,378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爲7.72元/股(經除權除息調整);同時,公司向喻會蛟等七名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用於募集配套資金的發行數量爲224,390,243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爲10.25元/股(經除權除息調整)。截至2016年9月27日止,上市公司已收到募集資金總額爲2,299,999,990.75元,扣除承銷費用2,000,000.00元后,實際收到募集資金淨額爲2,297,999,990.75元。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進行了驗資,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6]第116239號)。 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制度,並於2016年10月17日公司分別與獨立財務顧問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瑞銀證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上海青浦支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以下簡稱“杭州銀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6年10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連大楊創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6-75)。 (二)2018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覈准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1473號文)覈准,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公開發行3,65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張面值100元。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爲人民幣365,000.00萬元,扣除保薦承銷費及其他發行相關費用,募集資金淨額爲人民幣361,638.00萬元。上述募集資金已於2018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就募集資金到賬事項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18]第ZA15944號)。 公司根據相關規定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制度,並於2018年11月28日公司與保薦機構中金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簡稱“招商銀行上海分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1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105)。

二、本次增資情況 公司於2019年4月17日召開第九屆董事局第二十二次會議,並於2019年5月20日召開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及自有資金向公司全資子公司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圓通有限”)進行增資,其中使用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配套資金增資人民幣329,453,969.41元、使用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增資人民幣2,778,774,102.92元。公司董事局將授權管理層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並根據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逐步實施增資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9年4月1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向全資子公司增資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22)。

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簽訂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設情況 爲規範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及使用,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的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 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2019年5月20日,公司與全資子公司圓通有限、中金公司、瑞銀證券、建設銀行上海青浦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四方協議(一)》”);同日,公司與圓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長陽支行(以下簡稱“招商銀行上海長陽支行”)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四方協議(二)》”)。

以上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範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及存儲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開戶銀行 開戶單位 銀行賬號 賬戶金額(截至 2019年5月20日)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圓通速遞31050183380000002247 0.00 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有限公司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圓通速遞121913520510699 0.00 司上海長陽支行 有限公司 四、募集資金專戶存儲監管協議簽訂情況和主要內容 (一)《四方協議(一)》的簽訂情況和主要內容 2019年5月20日,公司與圓通有限、中金公司、瑞銀證券、建設銀行上海青浦支行簽訂了《四方協議(一)》,其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財務顧問)、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獨立財務顧問)(以下簡稱“丁方”) 爲規範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已在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爲 31050183380000002247,截至2019年5月20日,專戶餘額爲0萬元。該專戶僅 用於甲方智慧物流信息一體化平臺建設項目等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對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中部分募集資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單方式存儲,並及時通知丁方。乙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後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並通知丁方。乙方存單不得質押。 2、甲方、乙方、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丁方作爲甲方的獨立財務顧問,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乙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丁方承諾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督導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丁方可以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乙方和丙方應當配合丁方的調查與查詢。丁方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甲方和乙方授權丁方指定的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劉若陽、傅鵬凱、劉媛秋、許寧可以隨時到丙方查詢、複印乙方專戶的資料;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向丙方查詢乙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丙方查詢乙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並抄送給丁方。 6、乙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丁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丁方更換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及丙方,同時按本 協議第十三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後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的聯繫方式。更換獨立財務顧問主辦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乙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調查專戶情形的,乙方可以主動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9、丁方發現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四方同意,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爭議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經任何一方要求,爭議將交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四方同意適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組成。仲裁的裁決爲終局的,對爭議方均具有約束力。 1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二)《四方協議(二)》的簽訂情況和主要內容 2019年5月20日,公司與圓通有限、中金公司、招商銀行上海長陽支行簽訂了《四方協議(二)》,其主要內容如下: 甲方: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圓通速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長陽支行(以下簡稱“丙方”) 丁方: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人)(以下簡稱“丁方”) 爲規範甲方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管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 有 關法 律 法規 及《上 海 證券 交易 所 上市公 司 募集 資金 管 理辦法 ( 2013年修訂)》,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已在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爲121913520510699,截至2019年5月20日,專戶餘額爲0萬元。該專戶僅用於甲方多功能轉運及倉儲一體化建設項目、轉運中心自動化升級項目、航空運能提升項目等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乙方對專戶中部分募集資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單方式存儲,並及時通 知丁方。乙方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後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並通知丁方。乙方存單不得質押。 2、甲方、乙方、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丁方作爲甲方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乙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丁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丁方可以採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乙方和丙方應當配合丁方的調查與查詢。丁方對甲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甲方和乙方授權丁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米凱、王珏可以隨時到丙方查詢、複印乙方專戶的資料;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丙方查詢乙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丙方查詢乙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並抄送給丁方。 6、乙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的淨額(以下簡稱“募集資金淨額”)的20%的,丙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丁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丁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及丙方,同時按本協議第十三條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後保薦代表人的聯繫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乙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調查專戶情形的,乙方可以主動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註銷募集資金專戶。 9、丁方發現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後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並按中國法律解釋。四方同意,由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爭議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無法通過協商解決,經任何一方要求,爭議將交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和程序在北京仲裁。四方同意適用仲裁普通程序,仲裁庭由三人組成。仲裁的裁決爲終局的,對爭議方均具有約束力。 11、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並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圓通速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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