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成都市教育局等11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根據《指導意見》,研學旅行將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各中小學要教育教學計劃靈活安排研學旅行時間,一般安排在小學四到六年級、初中一到二年級、高中一到二年級。學校要確定相應的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專門負責研學旅行工作,組織研學旅行活動要計入教育教學工作量。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要充分利用、挖掘當地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結合學段特點和地城特色,逐步建立小學階段以鄉土鄉情爲主、初中階段以縣情市情爲主、高中階段以省情國情爲主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體系,有條件的地方也可開發國外研學旅行課程。

成都中小學研學旅行將被納入教學計劃 嚴禁以營利爲目的經營創收

《指導意見》強調,研學旅行要堅持公益性原則,“不得開展以營利爲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

《指導意見》要求,各區(市)縣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把中小學組織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作爲學校綜合考評體系的重要內容,將學生參加研學旅行情況的評價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針對《指導意見》,成都市教育局特別作了內容解讀。

一、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什麼?

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

二、《指導意見》出臺的背景、依據是什麼?

爲深化基礎教育改革,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傳承巴蜀文明,發展天府文化,根據《教育部等11部門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教基一〔2016〕8號)和《四川省教育廳等11部門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川教〔2017〕114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三、成都市研學旅行的工作目標是什麼?

以立德樹人、培養人才爲根本目的,以預防爲重、確保安全爲基本前提,讓中小學生在研學旅行中感受祖國大好河山,發揚傳統美德,繼承革命傳統,傳承天府文化,感受改革開放偉大成就,增強對堅定“四個自信”的理解與認同。引導中小學生學會動手動腦,學會生存生活,學會做人做事,促進身心健康、體魄強健、意志堅定,促進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養他們成爲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開發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學旅行活動課程,建設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和示範帶動作用的研學旅行基地,開發一批具有天府文化特色的精品研學旅行線路,建立一套規範管理、責任清晰、多元籌資、保障安全的研學旅行工作機制,探索形成中小學生廣泛參與、活動品質持續提升、組織管理規範有序、基礎條件保障有力、安全責任落實到位、文化氛圍健康向上的研學旅行發展體系。

四、《指導意見》提出的成都市研學旅行基本原則是什麼?

一是教育性原則,要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注重系統性、知識性、科學性和趣味性,爲學生全面發展提供良好成長空間。

二是實踐性原則,要因地制宜,呈現地域特色,引導學生走出校園,在與日常生活不同的環境中拓展視野、豐富知識、瞭解社會、親近自然、參與體驗。

三是安全性原則,要堅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機制,明確安全保障責任,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是公益性原則,不得開展以營利爲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要減免費用。

五、成都市研學旅行工作的安全要求是什麼?

一是各區(市)縣要制訂科學有效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方案,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責任落實、事故處理、責任界定及糾紛處理機制,實施備案制度,做到層層落實,責任到人。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學校落實安全責任,審覈學校報送的活動方案(含保單信息)和應急預案。

二是各學校要提前擬定活動計劃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做好行前安全教育、信息告知等工作,負責確認出行師生購買意外險,必須投保校方責任險,與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與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簽訂安全責任書,並要求承辦方對使用的營運車輛和駕駛員資質進行覈查。

三是各承辦方要明確並承擔學生研學旅行安全責任,探索建立承辦方公開承諾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各級研學旅行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落實好各部門安全職責。

六、成都市研學旅行經費籌措機制是怎樣的?

一是堅持公益性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到公益性基地開展研學旅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對全市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票。

二是家長在自願的前提下支持孩子參加活動,學校不得從組織學生開展研學旅行中營利,相關費用可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

三是受委託開展研學旅行的企業或機構必須投保旅行安全相關責任保險併爲參加人員投保意外險。承擔研學旅行組織、接待的相關單位(企業)、機構要對家庭困難的學生給予費用減免。

四是各區(市)縣要探索建立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共同承擔的多元化經費籌措機制,鼓勵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七、成都市研學旅行組織保障措施有哪些?

一是成立成都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由教育、發改、公安、財政、交通、文化、衛生、食藥監、旅遊、金融和共青團等相關部門組成,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研究協調製定全市研學旅行政策。

二是各區(市)縣要成立由教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組織共同參加的中小學生研學旅行工作協調小組,加大對研學旅行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指導,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定期檢查工作推進情況,建立校外多方協作管理機制。

三是各區(市)縣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把中小學組織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作爲學校綜合考評體系的重要內容,將學生參加研學旅行情況的評價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四是各區(市)縣要積極創新宣傳內容和形式,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研學旅行的重要意義,探索搭建研學旅行新媒體服務平臺,爲研學旅行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促進研學旅行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該文件的解讀機構爲成都市教育局,解讀人爲胡倩,聯繫電話爲028-61881670。(記者 陳淋)

成都中小學研學旅行將被納入教學計劃 嚴禁以營利爲目的經營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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