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的角色跟古时候说书的人似乎很像,说书的人用话语讲故事,导演用胶片讲故事。能把故事讲的特别感人的导演,曾经有那么几位:张艺谋、陈凯歌、冯小刚等。而今,他们拍片的风格从原来的保守和小场面,早就转换成了华丽的大场面,也把从前感动人的主旋律改变了很多。而他们除了讲故事之外,生活中也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话题。

2009年,陈凯歌出版了《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次数的大致内容就是对陈凯歌生平的介绍,《自传》中提及一个女性K及K的丈夫。原告邱路光认为,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自传》相关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随后不久邱路光就将陈凯歌告上法庭。

陈凯歌拒绝道歉,法院明确判定他该如何平衡?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凯歌不能对自己所写文章真实性作保证,杜撰的文章缺乏证据做依靠,具有诽谤、贬损原告邱路光人格的过错,宣判陈凯歌应承担相应的侵犯原告邱路光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据悉,当天开庭时陈凯歌并未到场,所以放弃了答辩的权利。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被告陈凯歌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道歉信的具体内容由本院审核。如被告陈凯歌到期不履行,由本院将本判决书主文通过上述媒体发布,相应费用由被告陈凯歌负担。

陈凯歌拒绝道歉,法院明确判定他该如何平衡?

今日,海淀法院公告表示,因陈凯歌拒绝履行判决中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根据当事人邱路光申请,法院刊登判决书部分内容向社会公示。

陈凯歌拒绝道歉,法院明确判定他该如何平衡?

在这件事上,虽然法院已经有了明确定论,但这并不影响多种和解方式的形成,只不过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能否做到“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如果通过私下坦诚的沟通,对方完全有着重新考量的可能性,而到了这一步,剩下的就是具体操作了。

不管最终是以何种方式,道歉都是必须的内容,但同时,“两害相较取其轻”也是一种自我衡量的标准,因此,在充分尊重对方意愿的前提下,一切皆有达成和解的可能,当然这体现的也是名人之间的智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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