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勞合社發佈了一份題爲“共擔風險,共享收益:共享經濟中應該由誰來承擔風險?”的全球共享經濟調查報告。報告從風險的角度分析了共享經濟發展面臨的問題,認爲保險將使共享經濟釋放更大潛能。

報告顯示,儘管共享經濟目前呈指數式增長,其中仍有很多供應和需求尚未被開發:全球仍有37%的受訪者表示從未使用過共享產品或服務;在供給方面,全球僅有16%的受訪者表示曾通過共享平臺提供過產品或服務。雖然消費者和供給方都認可共享產品或服務所帶來的益處,包括價格低廉和使用便利等,但英美的消費者對其帶來的風險仍十分警惕,58%的英美受訪消費者認爲其帶來的風險大於收益。相比較而言,中國的消費者則較樂觀,有68%的中國受訪消費者認爲共享經濟帶來的利益大於風險。

報告還顯示,全球71%的受訪消費者表示,如果有保險保障,他們在使用共享服務時會更加安心,70%的受訪消費者表示會更願意考慮提供共享資源和服務。78%的受訪供給者相信保險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這一觀點在中國受訪者中得到了極大的支持。81%的中國消費者表示保險將令他們更加安心地使用共享產品和服務,78%的中國消費者表示會更願意考慮提供共享資源和服務,82%的中國供給者相信保險會吸引更多的消費者。

勞合社首席商務官範文駿(Vincent Vandendael)表示,爲共享經濟平臺提供保險不僅能夠幫助避免經濟損失,還能促進共享經濟平臺的成長。基於調查結果,我們相信通過明確定義和防範風險可以爲消費者注入信心,有助於消除壁壘,帶來更多的業務增長。共享平臺無疑是在飛速發展的,一個僅有十人的創業公司可以迅速發展成國際巨頭公司,因此爲共享公司提供的保險產品也應當隨之變化增長。保險公司應該通過研究基於消費者的風險偏好和態度的行爲經濟學,來爲共享經濟平臺、供給方、消費者制定不同的風險管理方案。

事實上,共享經濟的消費者和供給方都對風險問題有很多顧慮,包括個人安全、服務質量、資產受損和被盜以及在發生事故時缺乏保護措施等問題。這些風險的存在都可能會阻礙共享平臺服務的供應和需求進一步增長。

對此,勞合社創新團隊的負責人Trevor Maynard表示,共享經濟自身衍生了全新的風險格局,由於保險在共享經濟中至關重要,關於誰應當承擔風險和責任的問題存在着各種未經驗證的假設。當這些風險在勞合社市場中得到解決和承保,保險的作用將會凸顯,即讓消費者更有安全感,讓供給者和平臺對業務增長抱有更多信心。

記者 朱豔霞

編輯 葉珏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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