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酷刑,是指手段殘忍、暴虐的刑罰,是人類文明的陰暗面,不論西方東方都曾留下各類罄竹難書的殘酷刑罰。隨着歷史的進程,動輒傷人皮肉的酷刑已漸漸消失,而一種名爲“水刑”的刑罰不會給犯人留下任何傷口,但其殘忍性比起肉刑卻有過之而無不及。

最早見“水刑”的文獻記載是在《漢謨拉比法典》上,其中記述的方法與東方“浸豬籠”的方式不謀而合,目的都是爲了懲罰古代不貞的女子。而水刑演變至近現代,只需要一個有角度的坡道、毛巾以及冷水就可以完成。

看起來不費周章、平平無奇,卻令受刑人感受到無可比擬的心裏、身體的折磨。“水刑”的具體操作方法爲,先將受刑人捆綁(防止掙扎),而後以頭下腳上的方式平躺置於有角度的坡道,然後用毛巾敷在臉上,不斷將水倒下。不多時,受刑人迎面而來的窒息感會愈加明顯,隨後產生即將被溺死的心裏感受。

與此同時,身體因爲窒息會下意識吞嚥冷水,而毛巾會即時阻止受刑人將水吐出,一般此時受刑人都會難以忍受精神與身體上的雙重摺磨而劇烈掙扎,極大可能出現全身痙攣的情況。而即時受刑人暈了過去,身體的痛苦卻會愈加強烈,最終窒息而亡。

這種刑罰不但會在當時給予受刑人痛不欲生的感受,甚至會在受刑人內心記憶中永遠刻下痛苦的根源,有些受刑人會因此留下無法磨滅的精神陰影,終生因畏懼水的存在。

如此痛苦的刑罰曾是西方國家的審訊手段,而因爲這種刑罰太過慘無人道,可以說泯滅人性。出於被曝光等各種壓力,美國軍方修改了審訊手冊,終於在2009年日內瓦公約將這一刑罰立法廢除,禁止作爲審訊手段存在。

有人認爲,人類文明發展至今,酷刑早已應該退出歷史舞臺,你對此有何看法?請到評論區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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