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付的款项为什么开收据?

答:全额代收代付款项,不应该开具发票,只能开具收据。

代收代付不需要发票,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应付款)处理。但要注意:代垫款项对税务来说很敏感,挂账单位名称必须和发票注明的相符。

垫付款时,根据垫付费用单据,

借:其他应收款——丙方

贷:银行存款

代收代付的款项为什么开收据

代收代付款项是否涉及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4]26号)规定,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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