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泰良路与这条路交汇处,每天限时禁止机动车驶入

1 月 8 日,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交通拥堵现象,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25 条、第 39 条之规定,以及《山东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办法》第 34 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徂徕路(原泰良路、泰楼路)与长城机电北路交汇路口处,自 1 月 14 日起实行 " 限时禁止机动车驶入长城机电北路 " 的交通管理措施并设置禁令标志,7:00~19:00,长城机电北路东口禁止机动车驶入,禁止机动车从徂徕路上由南向西左转弯驶入长城机电北路,禁止机动车从徂徕路上由北向西右转弯驶入长城机电北路。

泰安交警提醒,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限行时段主动绕行其他道路。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泰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38 条、第 90 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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