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批粉丝为了讨雪花一笑,拼命刷“火箭”、刷“礼品”,以至于到了后来虚拟礼物已经不足以满足网红们的胃口了,线下产品也开始走到前台。粉丝经济多脑残,假货频出维权难,怎奈网红真带货,引得品牌竞折腰。

支持雪花大过天,刷点假货又如何

带货能力,现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明星或者网红是否有商业价值的标志了。

大批粉丝为了讨雪花一笑,拼命刷“火箭”、刷“礼品”,以至于到了后来虚拟礼物已经不足以满足网红们的胃口了,线下产品也开始走到前台。

支持雪花大过天,刷点假货又如何

只不过,既然大家是看着雪花的名头买的,货物本身的质量怎么样似乎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更何况,网红们也就红那么一点点时间,他们哪有时间顾及产品质量呢?

粉丝经济多脑残,假货频出维权难,怎奈网红真带货,引得品牌竞折腰。

支持雪花大过天,刷点假货又如何

01论卖货,网红比明星更有“勇气”

还记得吗?明星代言广告曾经深陷舆论漩涡,明星代言的产品,一旦质量出了问题,就会殃及池鱼,明星也会备受指责。

当然,反过来也是如此,一旦明星出了丑闻,被代言的产品也没有好果子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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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明星和产品某种程度上“坐在了同一条船上”,明星选择代言产品的时候多少会有点顾忌,品牌方选择明星的时候也会三思而后行。

这样的关系,对消费者来说多少是好事。

“新经济形态”改变了这一切,网红带货跟明星代言截然不同,网红流量能直接转化成带货量,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自然赚得又多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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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们尚且要顾及一下自己的“吃相”,毕竟长久的形象很重要;而网红则完全不需要考虑这些,他们拥有无与伦比的“勇气”,他们深知自己的当红期可能比当季荔枝还短,大干快上才是王道,于是无论你是假冒伪劣,还是三无产品,通通不要紧,能赶紧把货卖出去就行。

胆儿大,胃口肥,却还真卖得动,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有规模的品牌也选择投网红的原因:真的有利可图,比投明星代言便宜多了。

解读君好有一比:品牌就是一面馆,负责后厨做面。明星负责撑门面,呲开八颗牙齿笑着当活店招,网红负责跑堂吆喝兼收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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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网红的“带货之道”

网红卖假货的例子太多了,最近一个例子是德云社的“胖丫”卖假药,最后还被判刑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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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就只怪胖丫“没文化”(胖丫法庭自述),这么多无关紧要的货物不选,偏偏选了药品——这种东西多敏感啊,哪怕只是减肥药,也会吃出问题的呀。

所以建议各位网红下次带货可以选择那些无关痛痒的,粉丝们买起来爽,用起来不死不伤不恶心的,这样才是聪明网红的带货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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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君这是说反话呢,各位主顾们可得擦亮眼睛,买到了网红推的三无产品,想要找到这网红算账呀,可是见了面了都不认识对方的。

您说是为什么呀?人家卸了妆,妈都不认识,还能指望你能认出来

另外,各位网红卖货的时候,也要想好后路,万一真的翻了车,也得有台阶可下,有后路可跑,流量珍贵,若总是只一锤子买卖,其实是把自己的流量卖便宜了,并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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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原理和原罪

网红带货,不过是粉丝经济发展到一定极致的必然产物。

本来,网红电商的逻辑应该是这样的:有没有粉丝愿意为雪花买单购物,是这个雪花专业能力的体现。

网红的专业能力越强,推荐的货品就越好越值得买,又因此吸引更多粉丝,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但在各路“后援团”“粉丝团”的鼓动下,现在的逻辑却反过来了:能否不计成本不计质量地购买雪花带的货,成为衡量一个粉丝是否足够忠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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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有道是“嫌货才是买货人”,现在却是卖家咋咋呼呼,买家风风火火,“妹仔大过主人婆”。

既然,为了逗红(蓝)颜一笑可以拼命刷火箭,刷点实际物品又如何呢?

即便是假货,无非就是不能用,刷的各种“礼物”不也一样花了钱自己用不上吗?假货无非就是现实版的“火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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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雪花大过天,刷点假货又如何

“一声雪花大过天,哪管卖的什么药”,这大概就是粉丝经济的原理,只是肥了网红、苦了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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