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號,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網發佈關於《執行增補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通知》。甘肅省公立醫療機構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結構心臟病、非血管介入、起搏器、電生理、吻合器、體外循環及血液淨化、人工器官組織、疝修補、口腔、眼科和神經外科)增補工作經過醫療機構申報、企業資料維護、省藥品採購機構審覈、公示等環節,現已完成全部工作並導入醫用耗材基礎數據庫和交易系統供醫療機構網上採購。

《通知》要求,凡在平臺上有甘肅省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格的產品,2018年5月1日起將全部調整至平臺採購目錄,後期對有實際採購價格的產品定期納入。採購目錄是醫療機構的首選目錄,包含甘肅省有實際採購價的全部產品和在陝西省公佈有價格控制限的產品。

參考價的調整及設置

(一)本次參考價的設置:部分產品擬使用甘肅省醫療機構實際最高採購價格數據作爲新的最高參考價。

(二)參考價調整原則:凡有甘肅省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格數據的產品以甘肅省醫療機構最高採購價作爲本省最高參考價,沒有甘肅省醫療機構價格採購數據的產品繼續執行陝西聯盟參考價。既有陝西聯盟參考價也有甘肅省醫療機構最高採購價的,按“就低原則”確定參考價。

(三)參考價系統規範設置如下:

1.本省最高參考價。系統將甘肅省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的最高值標識爲“本省最高參考價”,隨着醫療機構採購價格的變化在價格色差區段顯示。

2.陝西聯盟參考價。系統將陝西省價格控制限標識爲“陝西聯盟參考價”。若該價格動態調整,我省會根據需要適時按照“就低原則”調整參考價。

3.省級參考價。系統將除陝西省以外的省際聯盟省或全國其他省級最新中標(掛網)價標識爲“省級參考價”。按照企業適時維護的最新最低價格在系統中顯示,作爲議價的參考值。

目錄及產品採購

(一)採購目錄。有甘肅省最高價格參考及陝西聯盟參考價的納入高值醫用耗材採購目錄,供醫療機構首選使用。

(二)備選目錄。有省級參考價的納入高值醫用耗材備選目錄,採購目錄無法滿足時選擇使用。

(三)備案目錄。暫無參考價,由醫療機構根據基礎數據庫中顯示的相近產品價格數據與企業進行議價後採購。

在甘肅省有3家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採購,或不同醫療機構有3次以上(含)的備案採購記錄,可調整至採購目錄;備案採購記錄在1至3次的調整至備選目錄。

有關要求

(一)增補品種掛網之日起即可進行網上採購,考慮醫療機構原採購庫存的消化,2018年5月1日起全省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須通過“甘肅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平臺”議價採購掛網的13大類高值醫用耗材,嚴禁網下采購行爲。

(二)醫療機構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產品增補的,產品使用應選擇相應產品進行替代,確屬無法替代的,應向省公共資源交易局醫藥採購處申請,適時開放系統增補。

(三)若網上採購目錄、備選目錄、備案採購目錄仍不能滿足採購需求,臨牀必需或新上市、醫學科研等需要新申報的產品應由醫療機構向省公共資源交易局醫用採購處申請添加備案採購目錄後方可實施備案採購。

(四)醫療機構上報的歷史採購價是議價時的重要參考。

1.醫療機構議價應根據平臺中顯示的一攬子價格數據(陝西聯盟參考價、醫療機構上報的歷史採購價和省級參考價等)產生醫療機構實際採購價。

2.對陝西聯盟參考價和省級參考價高於甘肅省醫療機構上報的歷史採購價的產品,系統暫標識爲“待覈實”狀態,這類產品在醫療機構議價時只需依據之前簽訂的紙質供應合同價或醫療機構上報的歷史採購價,直接進入下一步“生產企業選擇配送企業”環節,完成網上陽光采購操作。

3.醫療機構有歷史採購價並在系統中正確維護過的繼續使用,系統中維護錯誤的,應及時在系統內進行勘誤或給企業出具紙質勘誤證明到公共資源交易局醫藥採購處進行勘誤;有歷史採購價未在系統內維護的,應在議價前對歷史採購價數據進行維護和上傳採購發票;無歷史採購價的無需維護。

(五)原“醫用耗材交易系統”除檢驗試劑、普通醫用耗材外,所有高值醫用耗材全部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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