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跑路的连锁早教机构沐奇亲子游泳俱乐部(以下简称“沐奇亲子”)留下堆积如山的欠款。5月22日,有消费者对北京商报记者投诉,沐奇亲子西红门店已于5月初彻底闭店,尽管门店与消费者签订了单方面的退款协议,但总部负责人以“账上没有资金,章也不在手里”为由,拒绝签字盖章。尚正常营业的西城店和丰台店也无法承接其余门店的预付卡业务,沐奇亲子跑路跑路前已装修未借口拒绝提供服务。业内专家认为,预付式消费存在维权漏洞,通常办卡容易退卡难,经营者会设置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额违约金等格式条款,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高额费用无人退还

北京商报记者走访沐奇亲子西红门店看到,该店已人去楼空,外侧玻璃上只贴有出租店铺的电话,并未有告知消费者闭店的相关公告。

消费者方女士对记者表示;“今年3月底,当时给我办卡的客服称,沐奇内部资金出现了问题,让我申请退款。于是我便跟店长联系,签订了退款协议,一直拖到5月初彻底闭店也没有盖章。储值卡内剩余的2万多元也就打水漂了。”

对于门店迟迟不签字盖章的原因,方女士解释称:“沐奇亲子总部的一位负责人说公司账上没有资金,章也不在她手里,只能再等等。”

记者从方女士给出的退款协议书上看到,目前剩余课程62节,共计2.02万元。此外,合同上写出退还费用分为三期,第一期于签订协议后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内付退款金额的40%,退还8094.2元,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为退款金额的30%,退还6070.6元。但截至目前,方女士未收到一笔退款。

另一位消费者提供表示,自己于2018年5月底在西红门店消费22950元买了73节课。但从今年年初开始,沐奇亲子西红门店以房顶塌陷,和泳池漏水为理由不排课。“现在还剩43节课,一万多元,但现在找不到负责人,打电话也不接。”

除了西红门店以外,沐奇亲子丽都店也已于5月初闭店。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目前还剩40多节课以及一套写真,卡里余额一万元左右。”

对于加盟商频频闭店的原因以及消费者后续费用退还情况,记者多次致电了这位总部负责人的电话,但截至发稿前,一直无人接通。此前,沐奇亲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回应称:“目前公司正在进行店面协调,这两天会有结果。至于家长退费问题,如果关店的话,要么转店要么退费。”

事实上,从今年3月底开始,沐奇亲子游泳俱乐部悄无声息地关闭了北京多家直营店,包括丽都店、清河店、金源店、CBD店等。据了解,此前沐奇亲子游泳俱乐部在北京共有13家店,目前只有丰台、西城2家店还在正常营业。

幸存门店变相办卡

实际上转店消费是一个无效的承若,幸存的门店则开始变相游说消费者办卡。记者致电沐奇亲子丰台店和西城店了解到,丰台店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门店的储值卡不能通用。尽管西城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通用,但消费者只能使用正课课时,赠送课程不能使用。“此外,消费者使用其他门店的储值卡时需额外增加费用,工作日期间一次增加100元钱,周末为150元钱。”

至于加钱的原因,上述工作人员解释:“以前储值卡可在各个门店通用,总部给结账,但现在我们已经和总部失联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给门店结账。如果消费者能我们这继续办卡,门店会将此前额外收取的费用变为后期的课时费。”如此,跨店的储值卡反而成为门店变相让消费者办卡的借口。

此外,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沐奇亲子在跑路前都以装修为借口。据悉,顺义店在今年4月中旬告知泳池维修不能上课;国展店在4月下旬告知消费者泳池循环系统出现问题无法上课。

金源店的一位消费者刘女士对记者表示,从去年10月开始,金源店就开始声称泳池出现漏水现象需要停业施工,月底复课,后来又以“维修缓慢”为由,继续拖延时间。“今年4月底,我去现场看时才发现金源店已经关门了。”据刘女士给出的照片显示,金源时代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分别于3月1日和3月20日发布公告,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由于“沐奇游泳”多次、长期拖欠公司租赁费用,且数额巨大,在沟通无果后决定提前解除合同。

消费损失难追回

连锁早教机构跑路正频繁发生。据了解,今年以来,“家有儿女”婴幼儿水育体验店合生广场店、槐房万达店、洋桥银泰店、上品草桥店、花乡奥莱店已经陆续关闭,总部人去楼空,消费者的卡中余额无人退还。2018年12月8日,梦秀欢乐广场3楼的魔力乐豆店闭店。

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共计9.8万件。中国消费者协会表示,预付式消费模式已经从最初的美容美发行业,向健身、餐饮、装饰装修、洗涤洗染、教育培训等多行业、多领域发展,成为横跨商品和服务的一种常见消费模式。

近几年来,预付式消费一直是维权热点,横跨众多行业,监管难、维权难,群体性消费投诉多发。主要问题有:一是预付卡涉及资金总额庞大,资金监管不力,资金安全难以保证。二是办卡容易退卡难,经营者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通常设置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额违约金等格式条款,一旦产生纠纷,经营者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禹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消费者储值时,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即建立了一种服务合同,因服务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的主体也就是消费者和商户。张禹坦言,近年来,预付卡问题已经非常常见,商家跑路现象也较为严重,目前我国法律对此类事件的监管还尚存空白地带。张禹补充道:“此外,消费者在消费前要尽量了解对方企业资质,避免不理智消费”。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主任关利欣表示,对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由于发卡主体多是居民服务业的小微企业或个体户,消费者事先难以判断发卡商户的信誉度。办卡后一旦发生商户“跑路”,消费者难以追回损失。

关利欣去强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方面,要管好“入口”,可以借鉴互联网金融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做法,在对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的基础上,规定发卡商户须将预付卡销售款项托管于银行指定账户,消费者在用卡消费后,发卡商户才能从银行收到相应预付款项。另一方面,要管好“出口”,进一步发挥商务信用体系作用,建立预付卡发卡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信用数据库,建立发卡跑路企业或自然人“黑名单”,同时将失信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对发卡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约束。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晓然 王莹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