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跑路的連鎖早教機構沐奇親子游泳俱樂部(以下簡稱“沐奇親子”)留下堆積如山的欠款。5月22日,有消費者對北京商報記者投訴,沐奇親子西紅門店已於5月初徹底閉店,儘管門店與消費者簽訂了單方面的退款協議,但總部負責人以“賬上沒有資金,章也不在手裏”爲由,拒絕簽字蓋章。尚正常營業的西城店和豐臺店也無法承接其餘門店的預付卡業務,沐奇親子跑路跑路前已裝修未藉口拒絕提供服務。業內專家認爲,預付式消費存在維權漏洞,通常辦卡容易退卡難,經營者會設置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額違約金等格式條款,並以此爲由拒絕履行相應義務。

高額費用無人退還

北京商報記者走訪沐奇親子西紅門店看到,該店已人去樓空,外側玻璃上只貼有出租店鋪的電話,並未有告知消費者閉店的相關公告。

消費者方女士對記者表示;“今年3月底,當時給我辦卡的客服稱,沐奇內部資金出現了問題,讓我申請退款。於是我便跟店長聯繫,簽訂了退款協議,一直拖到5月初徹底閉店也沒有蓋章。儲值卡內剩餘的2萬多元也就打水漂了。”

對於門店遲遲不簽字蓋章的原因,方女士解釋稱:“沐奇親子總部的一位負責人說公司賬上沒有資金,章也不在她手裏,只能再等等。”

記者從方女士給出的退款協議書上看到,目前剩餘課程62節,共計2.02萬元。此外,合同上寫出退還費用分爲三期,第一期於簽訂協議後當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內付退款金額的40%,退還8094.2元,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別爲退款金額的30%,退還6070.6元。但截至目前,方女士未收到一筆退款。

另一位消費者提供表示,自己於2018年5月底在西紅門店消費22950元買了73節課。但從今年年初開始,沐奇親子西紅門店以房頂塌陷,和泳池漏水爲理由不排課。“現在還剩43節課,一萬多元,但現在找不到負責人,打電話也不接。”

除了西紅門店以外,沐奇親子麗都店也已於5月初閉店。一位消費者對記者表示,“目前還剩40多節課以及一套寫真,卡里餘額一萬元左右。”

對於加盟商頻頻閉店的原因以及消費者後續費用退還情況,記者多次致電了這位總部負責人的電話,但截至發稿前,一直無人接通。此前,沐奇親子公司實際控制人回應稱:“目前公司正在進行店面協調,這兩天會有結果。至於家長退費問題,如果關店的話,要麼轉店要麼退費。”

事實上,從今年3月底開始,沐奇親子游泳俱樂部悄無聲息地關閉了北京多家直營店,包括麗都店、清河店、金源店、CBD店等。據瞭解,此前沐奇親子游泳俱樂部在北京共有13家店,目前只有豐臺、西城2家店還在正常營業。

倖存門店變相辦卡

實際上轉店消費是一個無效的承若,倖存的門店則開始變相遊說消費者辦卡。記者致電沐奇親子豐臺店和西城店瞭解到,豐臺店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各門店的儲值卡不能通用。儘管西城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可以通用,但消費者只能使用正課課時,贈送課程不能使用。“此外,消費者使用其他門店的儲值卡時需額外增加費用,工作日期間一次增加100元錢,週末爲150元錢。”

至於加錢的原因,上述工作人員解釋:“以前儲值卡可在各個門店通用,總部給結賬,但現在我們已經和總部失聯了,不知道還能不能給門店結賬。如果消費者能我們這繼續辦卡,門店會將此前額外收取的費用變爲後期的課時費。”如此,跨店的儲值卡反而成爲門店變相讓消費者辦卡的藉口。

此外,記者在調查時發現,沐奇親子在跑路前都以裝修爲藉口。據悉,順義店在今年4月中旬告知泳池維修不能上課;國展店在4月下旬告知消費者泳池循環系統出現問題無法上課。

金源店的一位消費者劉女士對記者表示,從去年10月開始,金源店就開始聲稱泳池出現漏水現象需要停業施工,月底復課,後來又以“維修緩慢”爲由,繼續拖延時間。“今年4月底,我去現場看時才發現金源店已經關門了。”據劉女士給出的照片顯示,金源時代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源時代購物中心”)分別於3月1日和3月20日發佈公告,截止到2019年2月28日,由於“沐奇游泳”多次、長期拖欠公司租賃費用,且數額巨大,在溝通無果後決定提前解除合同。

消費損失難追回

連鎖早教機構跑路正頻繁發生。據瞭解,今年以來,“家有兒女”嬰幼兒水育體驗店合生廣場店、槐房萬達店、洋橋銀泰店、上品草橋店、花鄉奧萊店已經陸續關閉,總部人去樓空,消費者的卡中餘額無人退還。2018年12月8日,夢秀歡樂廣場3樓的魔力樂豆店閉店。

根據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統計,2018年,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共計9.8萬件。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預付式消費模式已經從最初的美容美髮行業,向健身、餐飲、裝飾裝修、洗滌洗染、教育培訓等多行業、多領域發展,成爲橫跨商品和服務的一種常見消費模式。

近幾年來,預付式消費一直是維權熱點,橫跨衆多行業,監管難、維權難,羣體性消費投訴多發。主要問題有:一是預付卡涉及資金總額龐大,資金監管不力,資金安全難以保證。二是辦卡容易退卡難,經營者與消費者簽訂合同時,通常設置不得退卡或退卡收取高額違約金等格式條款,一旦產生糾紛,經營者以此爲理由,拒絕履行相應義務。

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禹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認爲,在消費者儲值時,消費者與商家之間即建立了一種服務合同,因服務合同而引起的糾紛的主體也就是消費者和商戶。張禹坦言,近年來,預付卡問題已經非常常見,商家跑路現象也較爲嚴重,目前我國法律對此類事件的監管還尚存空白地帶。張禹補充道:“此外,消費者在消費前要儘量瞭解對方企業資質,避免不理智消費”。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副主任關利欣表示,對於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消費,由於髮卡主體多是居民服務業的小微企業或個體戶,消費者事先難以判斷髮卡商戶的信譽度。辦卡後一旦發生商戶“跑路”,消費者難以追回損失。

關利欣去強調,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的管理有兩種方式。一方面,要管好“入口”,可以借鑑互聯網金融第三方資金託管的做法,在對髮卡企業進行備案的基礎上,規定髮卡商戶須將預付卡銷售款項託管於銀行指定賬戶,消費者在用卡消費後,髮卡商戶才能從銀行收到相應預付款項。另一方面,要管好“出口”,進一步發揮商務信用體系作用,建立預付卡髮卡企業法人或個體工商戶信用數據庫,建立髮卡跑路企業或自然人“黑名單”,同時將失信人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從而對髮卡主體的失信行爲進行約束。

北京商報記者 王曉然 王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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