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虛開稅款數額5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3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這類企業的成本中原材料佔大頭,相關的進項稅比重高,再者加工對象又是初級農產品,這就給“虛開”提供了便利,因此國家對虛開農產品發票的行爲查得很嚴,一旦發現,必將嚴懲。

自從國地稅合併之後,各地區稅務機關之間實現了發票信息和數據的共享互通,再加上“金三”形成以軟件系統測評分析、預警評估、風險推送的稽查新模式,以“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稽查天網已經鋪開。

根據上個月國稅局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數據顯示:2019年一季度全國稅務部門共計公佈“黑名單”案件3467件,其中,虛開發票案件就佔了3261件。

2019最新一輪稅務稽查開始了,3400多家企業被“拉黑”

有3起典型案例更是被單獨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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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開發票歷來都是嚴打的違法行爲,一旦被查處,罰款甚至有期徒刑都少不了!來,刑法瞭解一下。

刑法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含單位)量刑標準:

(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虛開稅款數額5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3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虛開稅款數額50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虛開稅款數額250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1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或者“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虛開發票但沒有達到追訴標準的,應當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理,即“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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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做個遵紀守法的納稅人,有些知識點我們還是要了解一下的,下面這6點是稅務稽查的重點,老闆們要看仔細了!

1 增值稅零申報問題

之前小編就說過關於零申報的問題,零申報固然能解企業一時之憂,但長期零申報是有很大風險的。一旦零申報持續時間超過6個月,稅務機關就會對企業展開分析調查,確認企業是否存在隱匿收入等問題。

2 稅負率異常問題

每個行業的平均增值稅、所得稅稅負水平在當地的稅務系統中都是有所記錄的,一旦超出正常水平太多,稅務機關就會來調查原因 !

3 進項發票對比問題

增值稅進項和銷項的對比一直是稅務稽查的重點之一,主要審覈發票內容的一致性和稅率的準確性。在“金三”系統上線之後,這個問題就更加無所遁形,企業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4 稅收優惠企業認定問題

這個不用多說,對於那些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一直都是稅務機關專門清查的重點。

5 初級農產品發票虛開問題

初級農產品收購發票是發票虛開的重災區,這是由企業本身特點決定的。這類企業的成本中原材料佔大頭,相關的進項稅比重高,再者加工對象又是初級農產品,這就給“虛開”提供了便利,因此國家對虛開農產品發票的行爲查得很嚴,一旦發現,必將嚴懲。

6 重點稅源企業問題

重點稅源企業都是納稅大戶,納稅額巨大,他們如果出現偷稅漏稅行爲,將給國家造成更大的稅收損失,因此也成爲了稅務機關的稽查重點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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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闆要說了,道理我都懂,作爲守法的企業,咱絕不虛開發票,也不接受虛開的發票,但我應該如何辨別哪些是虛開的發票,哪些是正常開的發票呢?

一般虛開發票的企業在財務處理,往往有如下特徵:

1、虛擬購貨,簽訂假合同或根本沒有采購合同;

2、沒有入庫單或製造假入庫單,且沒有相關的收發貨運單據;

3、進、銷、存賬目記載混亂,對應關係不清;

4、在應付賬款上長期掛賬不付款,或資金來源不明;

5、從銀行對賬單上看,資金空轉現象較爲明顯,貨款打出後又轉回;

如果取得的發票存在疑點或問題,應暫緩付款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及時向稅務機關求助查證。

尤其是對大額購進貨物,或者是長期供貨人突變開票方名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的,更應重點核查。

發票查詢途徑:

1、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發票。

2、通過各省稅務局網站查詢發票。

3、通過12366語音自助查詢發票。

如果以上方法不能有效確定是否爲虛假髮票,可以持發票原件直接到管轄本企業的稅務部門求助,確認發票真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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