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22日从禅城法院获悉,暴龙眼镜商标持有者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下称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暴龙眼镜”,要求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佛山某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万元。

文/羊城派记者 周哲 通讯员 罗倩琳

售卖冒牌“暴龙眼镜”,佛山一眼镜店被判赔偿11000元

记者22日从禅城法院获悉,暴龙眼镜商标持有者厦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下称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暴龙眼镜”,要求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及赔偿经济损失。最终,该眼镜店被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

雅瑞公司是暴龙眼镜“Bolon”商标的专用权人。2018年1月,雅瑞公司发现佛山某眼镜店销售假冒“Bolon”注册商标的镜架,镜腿、镜片等,眼镜盒等上使用雅瑞光学有限公司名称或“Bolon”商标标识,且假冒偏光太阳镜质量低劣。

雅瑞公司向禅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佛山某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发表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4万元。

眼镜店辩称,雅瑞公司要求赔偿金额过高,且认为涉案眼镜只是假货,并无侵权。

禅城法院经审理查明,雅瑞公司是暴龙眼镜“Bolon”商标的专用权人,涉案眼镜在镜片和镜腿上使用的“Bolon”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的使用。经比对,涉案商品使用标识与原告公司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应认定构成商标相同。该眼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综合考量眼镜店仅是终端销售者且经营规模不大等情节,该公司要求登报声明以消除影响超过了必要性和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此外,由于没有证据证明雅瑞公司因侵权所损、眼镜店侵权获益的具体数额,故该院酌定眼镜店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11000元。

最终,该院判决该眼镜店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0元。该眼镜店不服,向佛山中院提起诉讼,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实习生 | 周子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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