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呂書聖)5月22日,記者從萬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萬寧後安亞強副食品店負責人陳某某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卻購買"歐力多低聚果糖"食品原料,分裝成"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食品在"拼多多"網絡平臺售賣。該副食品店近日被萬寧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0元。

據瞭解,3月1日,萬寧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有關線索,對萬寧市後安鎮新安街的萬寧後安亞強副食品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規格爲25kg/箱的"歐力多低聚果糖"食品原料6箱半、規格爲100ml/瓶的"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盒裝(3瓶/盒)共10盒、規格爲100ml/瓶的"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瓶裝共84瓶、規格爲35ml/瓶的"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瓶裝共73瓶。另外,還有規格爲100ml的"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空包裝瓶共300個,規格爲20ml的"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空塑料小杯893個、手壓式塑料封口機1臺。當事人現場提供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未能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執法人員當場將上述食品、食品原料及有關設備設施進行扣押,並立案調查。

3月18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調查,查明萬寧後安亞強副食品店負責人陳某某2月13日從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食品。陳某某還採購一批包裝瓶、包裝紙、塑料杯和1臺封口機,將上述食品原料分裝成名稱爲"暢力寶牌超級益生元FOS"的產品,然後通過"拼多多"網絡平臺進行銷售。

據介紹,由於萬寧後安亞強副食品店分裝規模較小,加工場所簡陋,涉案貨值金額小於1萬元,並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4月22日,萬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陳某某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5月16日,該局經合議後不予採納陳某某的申訴理由,並依法對其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300元,沒收已扣押的食品、食品原料以及分裝加工設備設施,罰沒款合計51300元。

(責任編輯:任憲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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