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承德讯(记者:门乃成)2019年5月10日19时许,承德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122警令称:在承德县闫家沟村路段,一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将一辆两轮电动车撞倒,电动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要求出警。

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被撞伤者已送往卫生院治疗,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在勘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任何车辆碎片以及其他撞击散落物。随后民警到卫生院询问伤者,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模糊不清。由于农村道路监控设备缺乏、肇事电动车没有号牌等一系列原因,给侦查民警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为尽快侦破案件,民警一边调取现场村边的录像,一边向中队领导汇报事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周边调取的监控录像,初步分析肇事司机所驾驶的是一辆未登记的天蓝色津畅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随后,民警立即对承德县六沟镇所有销售此类电动三轮摩托车的供销商及周边村庄进行走访,并进一步通过周边监控对该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分析,此车辆经常行驶在承德县六沟镇大东窑村及周边村庄附近。经过两天对大东窑村及周边村庄的走访,初步锁定承德县六沟镇马某有重大嫌疑。民警立即向中队领导汇报,并及时赶往马某家中,找到嫌疑车辆,细致查看与对比,确定嫌疑车辆为肇事车辆。最终,民警对马某进行了传唤询问,并将肇事车辆查扣。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马某对其2019年5月10日8时许,在承德县六沟镇闫家沟路段将驾驶电动二轮车的撞人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遂驾车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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