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汽車要想在路上行駛的話,首先要去車管所取得機動車行駛證和號牌,當然還需要合法的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小編今天講的這位大哥就膩害了,他的機動車證件沒一個是真的,竟然還肆無忌憚的上路行駛,結果被我大隊民警逮了個正着。

僞造車輛全套手續連車身的識別代碼都改了 十倍處罰加拘留悔斷腸

2019年05月16日李某駕駛蒙K牌照小型汽車經路口緝查布控系統時,被我大隊民警“關注”,隨後執勤民警對該車輛進行攔截檢查,經驗豐富的民警一眼就看出了行駛證有問題,之後,發現該車的機動車號牌也有問題。駕駛員李某涉嫌使用僞造的機動車行駛證和號牌。隨後民警將李某帶到執法辦案中心進行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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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辦案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李某駕駛的蒙K小型汽車實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無法上路行駛,李某爲了達到讓其上道路行駛的目的,套用了他人車輛號牌,並僞造了行駛證和號牌,爲了讓他的車看起來更“合法”,還僞造了假的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更讓民警喫驚的是,李某通過非法手段更改了車身的識別代碼。所有花費李某共支付了一千四百元的費用,殊不知,冥冥之中,等待他的將是十倍的處罰。

李某如此“無知無畏”的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處行政拘留四日罰款一萬元,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滿24分的處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二款、《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處行政拘留四日罰款四千元的處罰。以上四項合併執行,共計給予李某處行政拘留八日罰款一萬四千元的行政處罰。相信這樣的處罰,一定會讓他銘記終生。

交警提示:駕駛車輛上路行駛,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切莫抱有僥倖心理,更不能採取不正當的途徑獲得各種證件,假的真不了,守法纔是安全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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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校:李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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