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雅安4月20日訊(程傑 圖/文)4月17日上午,在“雅州風雷1號”執行活動中蘆山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首張“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可能隱匿財產的人身及其住所進行搜查。

據悉,本案是一起提供勞動者受害糾紛案,申請執行人何某某的丈夫受僱於陳某從事廠房拆除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墜亡,經本院判決僱主陳某需承擔24.94萬元,但履行期限屆滿被執行人卻以無力承擔爲藉口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申請人遂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執行過程中,雙方均有一定和解意願且雙方當事人系朋友關係,介於此情況本院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終因被執行人一再壓低償還金額而無果。但前期財產調查情況顯示被執行人具備一定的履行能力,遂決定依法對其採取搜查強制措施。搜查過程中從家中搜到車輛產權證一本、車鑰匙一把,事實面前陳某之妻不得不承認其擁有一輛東風雪鐵龍轎車,執行幹警現場製作扣押清單並在其簽字確認後,依法將車輛扣押至法院。法院通過搜查盡最大限度減少被執行人藏匿財產的可能,讓被執行人在“熟人”社會生活中予以曝光,形成更大的輿論壓力和心理壓力,多方面壓縮其生活和交往空間,迫使被執行人能主動履行法律義務。同時,用實際行動向社會展示人民法依法打擊拒執失信,全力攻克執行難的決心信心。

當前,蘆山縣法院正緊緊圍繞“四個基本”的“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總要求,不斷更新執行理念、創新執行手段、提升執行質效,正在“努力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征途上奮力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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