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些網店在多家電商平臺上售賣“可以治療各種癌症”的中草藥,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店大多沒有從業資格,所售中草藥也大都來歷不明,藥效更是難以查證。記者在某社交電商平臺上找到一家中草藥店,該店只有3件商品,其中一件商品的介紹圖片爲樹根樣,介紹是:“子宮癌宮頸癌療養,清除癌細胞,延長二十年,腫瘤剋星祕方藥。

一些網店在多家電商平臺上售賣“可以治療各種癌症”的中草藥,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店大多沒有從業資格,所售中草藥也大都來歷不明,藥效更是難以查證。

劉智強鄔慧穎

以“祖傳偏方”“藥到病除”“已有成功案例”等爲噱頭,一些網店在多家電商平臺上售賣“可以治療各種癌症”的中草藥。近日,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網店大多沒有從業資格,所售中草藥也大都來歷不明,藥效更是難以查證。專家認爲,患者應當提升自身辨識能力,相信醫生指導,切勿病急亂投醫。

  可清除癌細胞的“神藥”瞭解一下

記者在某社交電商平臺上找到一家中草藥店,該店只有3件商品,其中一件商品的介紹圖片爲樹根樣,介紹是:“子宮癌宮頸癌療養,清除癌細胞,延長二十年,腫瘤剋星祕方藥。”

當記者去諮詢時,客服說:“藥效很好,就是有毒不能多喫。”客服表示自己來自貴州,有幾位當地老婦喫了一年左右,已經痊癒併到工廠打工。客服多次叮囑記者:“藥有毒,一天只喫一次,每次十幾克,還需忌食魚肉、狗肉、公雞肉等。”當記者再次問及喫了會不會出事時,客服表示:“不會,這又不是毒藥,但畢竟含有毒素成分,不然也殺不死腫瘤。”

記者以害怕爲由,請求客服解釋藥物成分,客服則表示:“這種藥和其他中藥一樣,也需要各種配方。只是祕方配的,不外傳。”在沒有出示任何醫院治療報告的前提下,客服建議記者先購買一週試試療效。

當問及店家是否爲正規藥店,以及是否有藥名時,客服告知:“大山裏的藥哪裏有藥店。藥店裏也沒有賣我們這個藥的,因爲沒人知道這些草藥的藥用價值。”

記者點擊查看該店的詳細信息時,平臺顯示“該用戶暫未上傳店鋪簡介”,店鋪好評處也爲空白。

隨後,記者又在淘寶、閒魚等其他電商平臺上找到了類似的店鋪。雖然以“癌症”字眼無法直接搜出相關內容,但是以“ai症”“瘤”爲搜索詞,卻可以發現多家店鋪打着可以治療癌症的幌子出售中草藥,有的商品頁面顯示竟然已有上百人購買。

監管缺失隱患多 消費者頻中招

近些年,隨着電商平臺的發展,不少藥品轉移到網上售賣,給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有一些不法分子乘虛而入。

——誇大宣傳效果,或涉祕方中藥違規使用。2014年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網絡購藥消費提示中指出:某些網站發佈的藥品廣告宣稱能治療某種疑難雜症的祕方藥、高科技新藥、便宜進口藥、神奇療效藥,或者使用“藥到病除”“肯定能好”等絕對化語言,銷售這些所謂“靈丹妙藥”的網站很可能就是違法網站。

——基本上無相關從業資質和相關許可。患者購買時,賣家基本上只是大概詢問病種,有的甚至通過視頻給買家看病。當進一步詢問時,多以“祕方”迴避。“盲目用藥會損害健康,一些內服的中藥會引起腹瀉等不良反應,嚴重的還可導致內分泌紊亂,還是需要真正有資質的從業人員進行診療。”貴州中醫藥大學基礎醫學院教師王安軍說。

——平臺監管缺失,店鋪資質審覈不嚴。記者發現,雖然這些店鋪用其他關鍵詞規避搜索,但仍然通過了審覈。

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塗添祿認爲,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這些電商平臺發佈的廣告屬於互聯網廣告,應當符合廣告法和互聯網廣告辦法的規定。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關係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覈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需多方合力 還電商平臺健康環境

電商平臺監管不到位,商家打“擦邊球”逃避監管,患者病急亂投醫,多方因素給不法行爲提供了滋生土壤,電商平臺健康的環境需要多方共同的努力。

王安軍認爲,運用互聯網渠道進行中藥產品的售賣對傳統中藥產品的推廣是有利的,但是應該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各大電商平臺要完善機制,審覈涉醫、涉藥以及食品保健等方面產品的經營資質,設立行業准入制度。”

江西省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鄧虹告訴記者:“藥品尤其是處方藥從管理上來說,目前是很嚴格的。在國家批准層面沒有什麼祖傳祕方一說,藥、保健品、食品都區分得清清楚楚,批准的標準也各不相同。”

同時,塗添祿認爲由於互聯網具有超地域性的特點,對於電商平臺店鋪廣告的監管,如果按行政區劃的方式進行管理,很難收到實效。因此,各地工商或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更高層面的執法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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