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加強對司法解釋的正確理解,規範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2018年4月12日上午,海口海事法院組織全體執行局幹警及立案、審判等相關業務部門法官、法官助理召開業務學習會,集中學習討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稱《規定》)。黨組成員、副院長陳祥智主持並參加了本次會議。

首先,執行局陳明局長帶領參會人員逐條研讀了《規定》的全部內容,並結合執行工作實踐詳細講解了《規定》出臺的法律背景、立法本意及重點條文。

隨後,參會人員對《規定》展開了熱烈的交流討論。大家一致表示,《規定》的出臺突破了原有法律規定對仲裁裁決進行司法審查的限制,完善了對申請不予執行的審查程序,填補了法律空白,明確了以往模糊不清的諸多問題,將對保護當事人、案外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仲裁事業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在學習討論中,大家結合工作實際,針對困惑問題,各抒己見,統一認識,收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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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智副院長指出,《規定》的出臺十分及時,解決了人民法院在辦理仲裁裁決執行案件中存在的監督機制障礙等問題。在今後的審判執行工作中,要以《規定》的出臺爲契機,準確適用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全力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各項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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