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檢查日報4月21日訊,近日,由江西省宜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徐文俊等2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由宜春市中級法院在豐城市公開開庭審理。在最後陳述階段,2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希望得到寬大處理。

宜春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文俊通過不斷吸納其他惡勢力成員或社會閒散人員,逐漸形成了以徐文俊爲組織、領導者,以其弟徐某、張某、蔡某等5人爲骨幹成員,其他19人爲積極參加者或一般參加者,層級清楚、分工明確、紀律嚴格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具體分工中,徐文俊負責組織事務的策劃和組織指揮,同時負責組織的經濟來源和組織成員違法犯罪行爲的善後處理,其他被告人分別負責開設賭場、日常事務和社會信息收集等事務。

該組織通過實施賭博、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承包賓館餐飲,開辦樁基公司,以阻工鬧事、打砸車輛、暴力威脅開發商或承包方等方式,強行承攬工程,其管樁工程佔據了豐城管樁市場一半以上的份額,聚斂了數千萬元的財產,併購置了房產、豪車、快艇等,投資開辦了馬場。以經濟實力作後盾,該組織不惜花重金用於維繫組織的生存、發展和壯大,如安排手下“馬仔”集中食宿,提供“K粉”給組織成員吸食,準備作案用的槍支、刀具、車輛等,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賭博“喫紅”,爲組織成員出逃提供資金和聯繫躲藏地點,帶組織成員到澳門等地遊玩等。

檢察機關指控,該組織通過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窩藏、聚衆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毀壞財物、賭博、開設賭場、強迫交易、容留他人吸毒、幫助毀滅證據等犯罪活動36起,共涉及14項罪名,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11人輕傷、11人輕微傷、2部車輛被砸,損毀財物價值5.4萬餘元,並先後實施了21起違法行爲。該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爲,給當地人民羣衆造成巨大的心理威脅,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徐文俊繫累犯,在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系首要分子,應對該組織所犯全部罪行承擔責任。

在爲期四天的法庭審理中,被告人的合法訴訟權利得到充分保障,25名被告人均聘請或爲其指定了辯護人。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檢察機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採用多媒體的形式,針對起訴書指控的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直觀、客觀、全面地進行了逐項舉證、示證,經過了庭審控辯雙方的質證與論證。25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真心悔過。被告人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羣衆近200人旁聽了庭審。該案將擇期宣判。

(原題爲《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真心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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