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官场有三位著名的书生,山东即墨的郭琇、江苏长洲(今江苏省苏州市)的何焯和常熟的陶元淳。从见到的史籍看,除了后二人是同乡之外,他们之间并没有多少交集,只是由于不甘于向官场恶习和潜规则低头,才使他们有了某种关联;而三人最终不同的命运则表明,在专制时代,即使是所谓的“康熙盛世”,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也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铁面御史郭琇

郭琇(1638—1715年),字华野(一说字瑞甫)。早年为了读书,曾住到人迹罕至的深山中,自理饮食,日夜苦读不辍。康熙九年(1670年),郭琇中三甲第一百二十四名进士;九年之后,出任吴江县令。起初,郭琇为官贪腐,“簠簋不饬”。据后来揭发出来的吴江县亏空案,郭琇“侵收运船饭米二千三百余石”(《清史列传•郭琇传》),可见其贪腐之一斑。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六月,河南睢县人汤斌出任江宁巡抚,发现郭琇贪污的劣迹,准备参劾。郭琇得到消息,立即前去拜见,对汤斌说:“琇所以贪者,以供前任某抚军之欲也。今公既清廉自矢,请宽我一月,如不痛改前非者,任公处分!”汤斌答应姑且试他一试。郭琇回去后,令衙役挑来清水,把县衙的前堂后院清洗干净,宣布:“前令郭琇已死,今又一郭琇也!”自此后,郭琇果然一反过去所为(《新世说•自新》),兴利除弊,勤政廉洁,“治行为江南最”(《清史稿•郭琇传》)。汤斌非常高兴,不仅兑现了诺言,不再追究郭琇以前的贪腐,还向朝廷举荐郭琇“居心恬淡,莅事精锐,宜与行取”。于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郭琇升任江南道御史。

▲郭琇画像

此时,明珠把持朝政,郭琇所说的“某抚军”余国柱已经是武英殿大学士,党附明珠,贪污贿赂,权倾一时。郭琇先参河道总督靳辅治河无功、屯田害民,后参大学士明珠、余国柱结党营私,致靳辅、明珠、余国柱等先后免官。据说,郭琇参劾明珠时尤其大胆。升任御史后,郭琇从未拜谒明珠。有一天,明珠过生日宴请宾客,郭琇不请自到。明珠非常高兴,以为像郭琇这样正直的御史也拿诗词文章前来为自己的生日宴助兴,就一改往日的傲慢,急忙请郭琇进来。不料郭琇却说:“非也,弹章耳。”说罢,把参劾明珠结党营私的奏章递给明珠,然后慢慢作了个长揖说:“郭琇无礼,应罚。”自饮一大杯酒,扬长而去(《春冰室野乘》卷上)。野史称:郭琇升任御史“才半年中,参罢三宰相、两尚书、一阁学,直声振(震)天下,称为‘铁面御史’。”(《清稗琐缀》)与此同时,郭琇的官也越做越大,先后任佥都御史、太常寺卿、内阁学士、吏部侍郎、左都御史等职。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吴江县亏空案事发,郭琇被降五级调用,次年又被勒令退休(《清史稿•郭琇传》)。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康熙帝南巡,估计是途中听说了郭琇当县令时的名声,回来时谕大学士等:“原任左都御史郭琇,前为吴江县知县,居官甚善,百姓至今感颂;其人亦有胆量,无朋比。郭琇,着补授湖广总督”(《清圣祖实录》)。此后,郭琇在湖广总督任上虽仍有一些波折,但其作为“铁面御史”一直为后世所称道,他的传记也被列入清代《汉名臣传》。

狂书生何焯

如果说郭琇是因为汤斌的举荐才成为“铁面御史”的话,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何焯则是因为声援汤斌而一生坎坷。

康熙二十六年五月,天气久旱不雨,康熙帝下旨令臣工批评时政之弊,有个叫董汉臣的灵台郎在疏中“语侵执政”,明珠害怕,想向康熙帝请罪。大学士王熙则说,董汉臣不过是“市儿妄语”,杀了他就没事了(《清史稿•汤斌传》)。余国柱不知该怎么办,就去问时任礼部尚书的汤斌。汤斌说:“彼应诏言事尔,何辜?”又感叹:“大臣不言而小臣言之,吾辈当自省。”(《碑传集》)康熙帝果然没有杀董汉臣。明珠、余国柱更加害怕,就把矛头指向汤斌,以转移康熙帝的视线。他们搜集汤斌任江宁巡抚和礼部尚书以来的言论如“朝无善政,君多失德”(《碑传集》)“爱民有心,救民无术”(《清史稿•汤斌传》)等上奏康熙,汤斌被传旨诘问。恰在此时,汤斌举荐的詹事府少詹事耿介又以年老乞休,于是,包括詹事府少詹事翁叔元在内的一帮人受人指使,站在明珠一方,参劾汤斌“妄荐如尸之人”(《清史列传•汤斌传》)。这件事惹怒了何焯。

▲何焯画像

何焯(1661—1722年),字屺瞻,因其家祖上曾被朝廷旌表为“义门”,又称何义门或义门先生。何焯既是翁叔元的同乡,又是翁的门生,听说翁参劾汤斌后,竟然不顾师生情面,公然要求翁解除其门生籍。野史说:何焯“遂登翁之门,攘骂不已,(要)索还门生帖,否则改称,不认为师。”(《郎潜纪闻二笔》)此种“狂妄”之举让何焯一时名满京城,但也使翁叔元怀恨在心。不久,翁叔元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清圣祖实录》),汤斌去世,何焯的科场厄运也来了——这位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的拔贡生屡试不第,直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冬,经李光地举荐才被康熙帝下诏入值南书房;次年参加乡试未中,康熙帝钦赐举人;会试又不中,康熙帝再赐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朝考,照例不过,康熙帝命他再在翰林院学习三年,仍留南书房,并教皇八子读书,随后因守孝离职。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李光地再次举荐,何焯才得以授编修。不久,又因人参劾,何焯被抓入狱,家中书卷全被搜去。康熙帝亲自检查何焯的藏书和文稿,并未发现有多大的不妥之处,说:“是固读书种子也!”又见何焯手稿中有推辞一位县令赠送金钱之事(《清史稿•何焯传》),决定仅将其举人、进士和翰林院编修革去,仍留修书处做事(《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六十六,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癸卯)。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何焯卒,康熙帝特赠侍讲学士。时人有诗哀悼何焯:

“爱憎不入时,针石起颠踣。

大节尤过人,五十终哀疚。

门庭绝纤埃,廉介无苟就。

听嫌直如弦,险道屡颠仆。

颠仆不肯回,仍纠俗纰缪。

欲杀皆庸流,吾敢同众诟。

他日念斯人,文林应俎豆。”

(《清诗别裁集》)

戆书生陶元淳

何焯因声援汤斌而遭厄运,陶元淳又因替何焯抱不平而倒霉。

据说,翁叔元的儿子是个无知妄为之人,有一天在翁叔元家里,竟然当众羞辱何焯。在座的陶元淳觉得太过分,就把翁叔元请到外面,责备他不管束儿子。翁叔元不以为然,认为陶元淳是多管闲事。陶元淳更加气愤,对翁叔元说:“明公之力,不过使陶生不为翰林,请从此辞!”然后作了个揖,扬长而去。后来,陶元淳果然没进翰林院(《郎潜纪闻二笔》)。

陶元淳(1648—1698年),字子师。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会试时,主考官初定为第一名,但因其策论指斥朝臣“会推”官员的弊端,“语侵执政”,名次被推后(《碑传集》);廷对时又“论西北赋轻而役重,东南役均而赋重”,请求朝廷“减浮额之粮,罢无益之费。阅者以其言戆”(《清史稿•陶元淳传》),最后中二甲第十名,按例归吏部铨选。想来此时陶元淳可能有些负气,徐干学想请他一起修《明史》,竟没答应,骑马归去,直到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才授广东昌化县(治今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知县。

▲陶元淳画像

昌化县是偏僻的黎族居住区,人烟稀少,“(县)城中居民仅七十余家”(《国朝耆献类征初编》。一说为城中居民“不满百”,见《清史列传•陶元淳传》)。陶元淳到任后,清除杂项税负,“均粮于亩,均役于粮”,减轻贫民负担(《清史列传•陶元淳传》);撤掉官吏因缘为奸的“土舍”(似是限制黎族人出入的关卡),统一度量衡,定条规制度,方便黎民;招募流亡垦荒,给予耕牛、种子,不要求偿还。该县额征赋税的粮田四百余顷,有一半被海水侵蚀,不能耕种,额定田赋不及两千两,浮收的粮食就占到三分之一。陶元淳屡次请求免除浮收,都未成功,直到乾隆三年(1738年),陶元淳的儿子陶正靖当了御史,将此事上奏,才得免除。

当地驻军骄横,守备黄镇中非法杀人,游击余虎不管不问,只管搜刮黎族人。陶元淳得知,列举他们的罪状,上报两广总督。余虎听说后,拿钱贿赂陶元淳不成,就在总督石琳面前拨弄是非。石琳偏袒余虎,令琼州镇总兵会审此案。陶元淳抗辩说,军官不能干涉地方行政,否则,“元淳当弃官以全政体”!石琳被迫同意由陶元淳单独审理。审问刚开始时,黄镇中暗中令一百甲士带刀进入审案现场,陶元淳大怒,呵斥道:“吾奉令治事,守备敢令甲士劫持,是藐国法也!”黄镇中气馁,令甲士退出。陶元淳将黄镇中按律治罪,于是琼州人说:“虽有余虎,不敌陶公一怒!”(《清史列传•陶元淳传》)总督石琳认为陶元淳太倔,想按“不检验失实”治其罪,恰逢朝廷大赦,未能得逞;又想利用三年一次的地方官考核将陶元淳罢黜,新任广东巡抚萧永藻说:“吾初下车,便劾廉吏,何以率属?”向总督说情,此事方罢。

陶元淳还经常走街串巷,访问民间疾苦,待黎族人如家人;生活简朴,官方每日仅供应韭菜一束。晚年多病,乞归未成,卒于任(《清史稿•陶元淳传》)。

历史镜鉴

应该说,上述三书生的出现,与康熙帝的英明和宽仁分不开。郭琇从贪官转变成“铁面御史”源于汤斌对他的赏识,而汤斌能施展其才则得益于康熙帝的知人善任。面对明珠、余国柱的谗言,康熙帝虽然也对大臣们抱怨:“吾遇汤某特厚,而怨讪不休,何也?”(《碑传集》)但只是把汤斌召来问问,并未治罪。整个清代,名臣从祀孔庙的只有汤斌、陆陇其、张伯行三人,都出自康熙朝(《清史稿》)。从这种意义上说,康熙朝的官场风气还算纯正,文化环境也相对宽松。正因为如此,何焯晚年与皇八子结交,“罪应正法”(《清圣祖实录》),仍可免去死罪;陶元淳敢于直接顶撞掌握自己官运的总督石琳,亦终能化险为夷。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从三位书生的官场生涯看到专制时代当官清廉的不易:不仅清廉者很难官运亨通,当官者也很难完全清正廉洁。

▲康熙帝画像

首先,既清正廉洁,又官运亨通,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运气”成分。郭琇如果不是遇到汤斌在江宁当了一年多的巡抚,历史上留下的就很可能是一个贪官郭琇,而不是一个“铁面御史”;当了御史后,恰好遇到康熙帝要除掉明珠党人,郭琇才因参劾了明珠、党附明珠的余国柱和明珠支持的河督靳辅而平步青云;在因贪污被降级、勒令退休之后,又遇到康熙帝南巡,想起郭琇当县令时的那点儿政绩而再度起用他;直到死后,其参劾明珠党人之功还把他的传记送入《汉名臣传》。可见,郭琇的官场得意是在“恰当”的时候遇到了“恰当”的人而做了“恰当”的事。后世评论说,由于康熙帝已发现明珠结党营私而欲除之,“琇遂得行其志”(《清史稿》),可谓一语中的。反观何焯,作为一介书生,其正义感、学问绝不在郭琇之下,却是一生命运多舛,死后才得了个侍讲学士的虚衔。《清史稿》将何焯的不得志归咎于翁叔元(《清史稿•翁叔元传》),而不追究翁氏何以能够如此“一手遮天”,不免有舍本求末、避重就轻之嫌!但何焯的“运气”确实不如郭琇:他声援掌管科举考试的礼部尚书汤斌,可汤斌不久就转任工部,随即去世,而他得罪的翁叔元却升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官至刑部尚书;他奉旨教皇八子胤禩读书,本可以此为晋升阶梯,不料却卷入给晚年康熙带来无限烦恼的储位之争,成了这场纷争的牺牲品之一;因胤禩争夺储位失败,死后的何焯仍受牵连而遭雍正皇帝的“清算”,以致后世有人说:“何焯之不识恩义,行止不端,遂明见之(于康熙、雍正)两朝谕旨矣。”(《郎潜纪闻二笔》)

其次,历朝历代都提倡官员清正廉洁、刚直不阿,若有人果真如此做,却在官场很难生存。在三人中,只有郭琇官运亨通并不奇怪:余国柱当巡抚腐败,郭琇就贪污受贿以满足上司的私欲;汤斌当巡抚廉洁,郭琇就“痛改前非”,勤政爱民,赢得汤斌的好感。可见,所谓“铁面御史”也有其见风使舵的一面。陶元淳却相反,明知总督石琳袒护余虎、黄镇中,令总兵参与会审涉及其下属军官的案子,还偏偏要与总督过不去,据理力争,且拒不去总兵署审案(《碑传集》)。如此,虽然依法惩治了黄镇中,却得罪了两广总督和琼州镇总兵等大员;他最后能够不丢官,除了运气,就是新任广东巡抚萧永藻为自己的前途着想所致。何焯的正直更是犯了官场大忌。历代官员们无论私下如何贪污腐败、营私舞弊,嘴上却总要挂着“天地君亲师”的道德大旗。何焯索还门生贴,不仅令老师翁叔元颜面扫地,他自己也触犯了“欺师灭祖”的忌讳。试想,无论是在朝中还是在外省,哪位官员愿意主动“亲近”这种有“道德污点”的人?所以,不仅徐干学等人容不下这位狂书生,即使是李光地那样非常欣赏何焯的人,也是在康熙帝召问“草泽遗才”时才举荐他(《清史列传•何焯传》)。由此可知,真正清正廉洁、刚直不阿的人很难被专制时代的官场所容纳。

再次,官场乱象多。一是像何焯、陶元淳这样的狂书生、戆书生也不免受潜规则影响。此二人之所以与翁叔元发生矛盾,是因为同乡关系使何焯能够投到翁的门下,使陶元淳可以常到翁家做客。正如清代人所说,当时追随翁叔元之类的官员,只要稍微委曲求全,“骥尾青云,宜可旦夕致通显。”(《郎潜纪闻二笔》)所以,其行为难逃走后门、拉关系之嫌。更有甚者,何焯奉旨教胤禩读书,却借机替人拉关系,还把自己的女儿送给胤禩抚养(《清圣祖实录》),以致激怒了康熙帝;二是清官也搞“带病”提拔。汤斌明知郭琇有污迹,不仅不及时上奏将其免官,还在他未完成应征赋额的情况下加以举荐,部议不同意,康熙帝因信任汤斌,特旨准许,导致郭琇的“带病”提拔;三是官场“消息灵通”。汤斌准备参罢郭琇和陶元淳列举余虎、黄镇中等人的罪状上报总督,郭琇、余虎都能及时得到消息,从而得以有时间施展各种手段,力图挽回。消息传得如此之快,说明在清代官场,上级官员身边有下级官员的“线人”,文官身边有武官的“卧底”,而这些“关系”又都需要某种利益交换来维持。如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张集馨升任四川按察使,行前送别敬,一般军机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办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道咸宦海见闻录》),对关系户的礼金格外重。这样一来,要做一个清正廉洁、照章办事的官员,谈何容易!

写到此,笔者不禁想起邓小平同志的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文选》)历代帝王把整个国家都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并为之建立一套君主专制制度,却想要天下官员个个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何异于缘木求鱼?所以,在“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清代,郭琇、何焯和陶元淳三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

作者:陈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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