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伯年輕時,與剛工作的阿萍相好。因年齡懸殊,兩人常被說三道四。迫於流言,阿萍辭去工作,兩人互不來往。辛伯膝下三女,成家後各自生活。2005年,辛伯妻子去世,家裏只剩辛伯一人。2010年,辛伯退休。一次偶然的機會,辛伯與已有家室的阿萍重逢,兩人一見如故。辛伯遇事便求阿萍,阿萍是從不推辭。辛伯女兒看在眼裏,也不阻勸。

轉眼,靠着退休金生活的辛伯,身體大不如前。不得已,辛伯被女兒送至養老院,阿萍亦常去寬慰解悶。2018年春節後,辛伯辭世。打理遺物時,辛伯女兒發現辛伯銀行卡丟失,銀行查詢後方知卡里積蓄已被阿萍悉數支取。辛伯女兒找阿萍理論,阿萍說:辛伯見她辛苦,生前已將財物饋贈於己。雙方鬧至派出所,一方曰盜,一方曰贈。派出所查究未果,告知訴訟處理。

西安市閻良區人民法院受理後,圍繞雙方爭議進行了調查。法院認爲,阿萍在辛伯卡中支取現金,是否系辛伯按照自己意願依法行使其民事權利,從辛伯保姆及其他證據判斷,辛伯生前確有給予阿萍鉅額補償的意願,有將卡交與阿萍管理的行爲,事後也未索還,故此,阿萍提交的證據明顯具有優勢。辛伯女兒請求返還,不予支持。宣判後,辛伯女兒不服,提起上訴。日前,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以上當事人均爲化名)

法官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八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因此,對子女來講,贍養老人不能停留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層面,而應更加關心老人的精神需求。生活中,孤獨、空虛的老人需要子女的看望和問候,也容易做出些讓人難以理解的傻事,比如:買一堆保健品,收藏些不值錢的字畫,經不住電視購物的誘惑,倔強地投資原始股,無法辨別虛情假意,疏於財物管理,輕信陌生來電等等。作爲子女,就是要常在父母身邊,值好勤,站好崗,幫助父母增強自身法律保護意識,避免父母財物被騙被盜,使父母樂享晚年、平安幸福。

作者:李子淏

編輯:劉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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